刘嘉玲
事件回放:香港影星刘嘉玲代言化妆品SK-II,在荧屏上大玩“美人计”,不仅向观众频频抛媚眼,鼓吹她在使用了该化妆品之后,皮肤“吹弹可破”的程度。她的广告语是:“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证实肌肤年轻12岁。”她的“电眼”迷倒不少男女,众人纷纷掏腰包买该产品。但是,自SK-II被查出含违禁成分之后,观众直指她代言虚假广告哄骗消费者。
公众反应:9月29日,称因使用SK-II化妆品后脸上出现瘙痒、灼痛症状的南昌消费者吕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审申诉。她曾以虚假广告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将销售商、进口商告上法庭,却因无法证明SK-II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败诉。最近SK-II系列化妆品被查出含违禁成分使她举证有望,此次申诉她还同时把刘嘉玲和莫文蔚这两位涉嫌代言SK-II虚假广告的明星告上了法庭,成为国内“SK-II违禁门”状告明星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