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为于丹论语心得挑错 诉出版方讨10万奖金

2010/7/8 10:59:4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近日,阎崇年悬赏案原告、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又成为另一起官司的原告,所诉对象则是一度在阎崇年悬赏案中“置身事外”的中华书局。白平认为,中华书局在全国政协礼堂发表的公开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悬赏广告,应当向自己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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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斌 本报实习生 董玲玲

  阎崇年悬赏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至今仍未有结论。怎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阎崇年悬赏案原告、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又成为另一起官司的原告,所诉对象则是一度在阎崇年悬赏案中“置身事外”的中华书局。

  《》记者了解到,白平为中华书局出版的约5万字的《于丹〈论语〉心得》挑错,形成书面文字已近30万字,由此他要求中华书局支付挑错奖10万元(包括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的挑错奖)、召回涉诉图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白平起诉称,2007年1月30日,中华书局会同30余家国内大型出版单位和网络媒体,在全国政协礼堂发出《致全国编辑工作者的倡议书》,向社会庄重承诺“对指出出版错误的读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且承诺实施次品召回制度,发现次品流入社会,立即实施召回措施,真诚赔礼道歉”。中华书局在作出召回次品出版物的公开承诺后,至今从未召回过任何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也未向读者支付挑错奖励。他就此多次试图与中华书局友好协商,但中华书局一再推卸责任。

  白平认为,中华书局在全国政协礼堂发表的公开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悬赏广告,应当向自己支付报酬。中华书局拒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否则虚假宣传、沽名钓誉的不法商业行为将畅行无阻,整个社会毫无诚信可言。

  在阎崇年悬赏门案的审理还没结果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起诉中华书局白平的代理律师王德怡告诉《》记者,在法院审理阎崇年悬赏门案的过程中,白平多次请求中华书局对其所挑错误出具书面意见,中华书局也曾书面回函承诺,表示将会通过律师转达检查结果。但5月18日,中华书局却表示将不会提供检查结论,“中华书局的产品出了问题,它没有理由置身事外,必须对社会作出交代”。据了解,目前,《于丹〈论语〉心得》已销售达800多万册。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说,本案可能产生一些连锁反应:首先,除了阎崇年和于丹两位“明星”讲师的书可能涉案外,中华书局出版的其他书籍均可能涉案;其次,在《致全国编辑工作者的倡议书》上签字的共有36家单位,它们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被告。

  本报太原7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