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家属与死者家属见面
■实习记者 苏佳 报道/摄
本报吉林市讯 从5日车祸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了4天。昨日14时30分许,肇事司机的家属终于露面。肇事方的律师提出,先给每家3万元安葬费,其余的再协商,如不愿协商也可以起诉。面对这样的提议,死者家属直接拒绝。在这起事故中,除了3名死者外,还有一名伤者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昨日14时30分许,死者家属来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船营大队事故科,在三楼会议室里,坐着肇事司机丁海宽的妻子孙女士和律师金春生,还有丁海宽的同事。***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出示证据并送到双方手中。
这时丁海宽的妻子站起身对死者家属表示“抱歉”。并说这起事件不仅对死者家属是不幸,对自家也是不幸。这番言论,并没有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同,一时间死者家属的情绪激动起来。
律师金春生代表肇事方提出了先拿9万元的丧葬费。他说,他们带着诚意和歉意带来9万元,每家3万元,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剩下的赔偿再协商,如不愿协商可以起诉。死者家属直接拒绝了对方提出的这3万元丧葬费。他们认为,这是没有诚意的做法。
据了解,事发时,肇事司机丁海宽不承认是其驾车。但是***利用掌握的证据,锁定丁海宽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刑拘。随后,在外围清理取证后,6日上午,第二次提审时,丁海宽在大量的证据下,承认是自己驾车的。
事故中,还有一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伤者”戢雪光。当时42岁的戢雪光因慢了一步,幸免于难,但手臂也被车撞了。
昨日16时30分许,记者来到戢雪光所住的吉林市中心医院心脏内科二疗区。据同病房的患者说,戢雪光在下午已被家人接走。据同病房的病友说,自住院后,戢雪光精神恍惚。
据吉林市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在法律上,伤者与死者一样必须得到赔偿。伤者因在交通肇事过程中所造成后果,肇事方应为此后果承担医疗等方面的赔偿责任。肇事方按照实际的,因此造成的后果所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对伤者进行赔偿。肇事方应予以预先支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