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前妻不复婚砍死其家人获死缓

2010/7/12 1:50:3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因前妻不同意复婚,43岁的榆中县甘草店男子牛安鸿竟手持匕首闯入前妻家中,制造了一死两伤的血案。1998年,24岁的榆中县甘草店离异女子兰红(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的同乡牛安鸿。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见习记者李洁)因前妻不同意复婚,43岁的榆中县甘草店男子牛安鸿竟手持匕首闯入前妻家中,制造了一死两伤的血案。7月9日,牛安鸿犯故意杀人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2.4万元。宣判后,死者家中3名女亲属嚎啕大哭,认为牛安鸿罪当至死。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斌闻讯后,在接待室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长达1个小时的接访和情绪安抚,并阐释若对刑事判决提出异议,可向***申请抗诉。

  1998年,24岁的榆中县甘草店离异女子兰红(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的同乡牛安鸿。不久,兰红带着1岁多的女儿嫁到了牛家,但婚后牛安鸿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后经法院调解,兰红与牛安鸿于2005年离婚。离婚后,兰红却频繁遭到意欲复婚的牛安鸿的骚扰。2009年10月26日下午3时许,牛安鸿持刀闯入了兰红父母家。兰红父母及其弟妹好言相劝无果后,双方发生争执撕扯在一起。其间,牛安鸿掏出匕首行凶,刺伤兰红的母亲及其弟妹,而兰红父亲当场被刺身亡。行凶后,牛安鸿跑到第一任妻子的坟前,向警方致电提出要兰红来见他的“遗愿”。牛安鸿归案后,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系感情矛盾引发,其社会危害性有别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案件,且其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当天,伤愈的兰红之母也来到法庭,情绪异常激动,并不断撩起衣襟向众人出示牛安鸿留在其胸腹部的多处刀伤,其中左腹部的一道长约15厘米的疤痕触目惊心。当听到杀害丈夫的凶手被判死缓时,兰红母亲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嚎声。

  (受害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