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县境内的沙河里,10余天已有4人身亡,水利部门表示将全部拆除
□记者 尚杰 文图
阅读提示
在短短10多天里,在沙河叶县境内,4名村民在经过漫水桥时被河水冲走致死。一时间,这些方便群众出行的漫水桥变成吞噬生命的“夺命桥”。汛期已经到来,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连日来,记者针对此事展开采访。
儿子被水冲走,老父起诉水利局
7月5日,在平顶山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内,记者见到了来自叶县仙台镇的王文正,47岁的他提起被水冲走的儿子,仍然泣不成声。
起诉书介绍了事发经过。5月26日早上6点左右,王文正的儿子王志远开着一辆三轮摩托车,由邓李乡湾李村出发,到沙河对面的洪庄杨乡洪庄杨村收花生。在途经连接两村的一座漫水桥时,因河水漫过桥身过深且水流湍急,王志远连人带车从河中央被水冲走。村里的父老乡亲沿着事发地点往下游寻找了两天,最后在5公里外的河滩上找到了尸体。6月份,王文正将叶县水利局、叶县沙河管理段以及河南沙颍河工程管理局告上法院,认为三被告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叶县法院已经立案。
7月6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出事的漫水桥宽约3米,长百余米,是用水泥等砌成。桥的北头已被拆出10多米长的口子,目前无法通行。
10余天内,4人被水冲走致死
记者了解到,从进入汛期以来,在沙河内通行漫水桥时被冲走的不仅仅是王志远一人。仅平顶山当地媒体的报道显示,从5月19日到5月30日,在沙河叶县境内,就有4人被冲走致死。
昨日下午,记者在洪庄杨乡张集村处,又见到了一处漫水桥。桥头处,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躺在一张凉席上,边休息边看着过桥的人车。“小车5元,货车30元,电动车1元,行人也1元”,男子介绍着过桥的价格。攀谈中,男子称与哥哥、姐夫合伙集资建的桥,花了近20万元,还得经常维修,“一个月收不了多少钱”,“隔一段时间水利局都来检查一次,还得配合好”。怎么个配合法?男子笑笑没有回答。
水利局称近期将全部拆除
在沿沙河河堤走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出事的邓李乡湾李村和遵化店镇周湾村境内的两座漫水桥外,在叶县沙河段,城关乡韩丰村境内、洪庄杨乡溪庄村和张集村境内分别还有3座漫水桥。而这5个漫水桥都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属个人在河道内非法设置的障碍物。
昨日,记者来到叶县水利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该负责人介绍,沙河属于大型河道,在叶县境内有98公里长,沙河的管理单位是叶县沙河修防段,叶县沙河修防段属双重管理,沙河修防段的人财物归该局管理,其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南沙颍河工程管理局。从5月19日到30日,确实有4人从村民私设的漫水桥上冲走致死。事发后,叶县水利局比较重视,组织人员对洪庄杨村的“国宏桥”进行了强拆,在拆除遵化店镇周湾村的漫水桥时,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挠,“村民们派30个代表签字,强烈要求保留这座桥”。
在这名负责人看来,村民私设的漫水桥“合情不合法”。由于沙河在叶县境内较长,经水利部门批准建设的通行桥梁只有一座,是位于遵化店境内的一座小型桥梁。一个私设的漫水桥,能够为两岸的居民省几十公里的路程,这也是清理多次都未完全拆除的原因。“这些桥的存在都超过了10年,建设时可能也经过同意”。
这名负责人说,在叶县沙河段,目前存在着5座成规模的私设漫水桥。“国宏桥”已被拆个大口,城关乡韩丰村境内的桥已被河水冲断,目前还存在3座私设漫水桥。这些漫水桥的存在,严重威胁着沙河的防汛安全和两岸群众的生命安全。叶县的主管县长和防汛指挥部已经下发了通知,要求在7月15日前自行拆除河道内的障碍物。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防汛指挥部将强行拆除。
河南沙颍河工程管理局公安科也明确表示,河道不允许设置漫水桥。今年防汛自5月15日起到9月30日止,汛期的主要任务一是检查河道内是否有阻碍物,二是对河道内非法采沙行为进行整顿打击。就叶县辖区沙河内擅自设置的几处漫水桥和非法采沙现象,该局将督促叶县沙河修防段拆除和整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