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 李松 黄洁 通讯员 王艳华 北京大康国际鞋城有限公司是由北京鹏润地产公司控股,由黄光裕任法人代表的一家公司。今年4月,该公司另外两名股东共同起诉,认为公司已几乎沦为“国美集团的附属”,经营管理不科学、经营状况每况愈下,继续存续将对股东权益造成更大损害,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大康鞋城公司。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于日前作出判决,支持了两股东的诉讼请求。
根据大康鞋城王某、万某两位股东的起诉,2005年8月,大康鞋城公司突然停止了王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剥夺了两人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鞋城的经营管理完全由黄光裕的母亲曾婵贞一人掌控。经营的几年中,大康鞋城公司不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不收租金,至今没有开过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是正式的经理办公会。此外,公司成立至今,从未向股东披露过财务状况,未给两原告发过工资,未进行过股东分红,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