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画家陈逸飞次子申请强执过户房屋

2010/7/22 13:14:4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009年7月,陈逸飞的妻子宋美英及儿子陈天将陈逸飞与前妻之子陈凛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要求按照遗产分配和解协议约定,继承陈逸飞的房产。2006年12月18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陈逸飞遗产分配的和解协议书》,约定陈逸飞的妻子继承1套房屋,小儿子陈天继承2套房屋,陈凛继承4套房屋。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陈妍刘妍) 记者今天获悉,已故画家陈逸飞的次子陈天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位于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一处房屋过户到其名下。

  2009年7月,陈逸飞的妻子宋美英及儿子陈天将陈逸飞与前妻之子陈凛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要求按照遗产分配和解协议约定,继承陈逸飞的房产。

  据了解,宋美英与陈逸飞于2000年9月12日结婚。2005年4月10日陈逸飞去世,生前未立遗嘱。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逸飞共有7套房产,其中除1套在北京市朝阳区外,其余6套都在上海。

  2006年12月18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陈逸飞遗产分配的和解协议书》,约定陈逸飞的妻子继承1套房屋,小儿子陈天继承2套房屋,陈凛继承4套房屋。

  陈凛称,关于陈逸飞名下的房屋可按该协议约定处分,但各继承人应优先分担陈逸飞的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陈逸飞去世后,其继承人对遗产的处分达成协议,双方均同意按协议处分遗产,可予准许。至于双方如何分担债务,可另行协商解决。

  故判决陈逸飞的1套房屋归其妻子所有,2套房产归小儿子所有,另外几套归大儿子陈凛所有。

  位于北京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房产被法院判给陈天。判决书生效后,陈天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将其过户到自己名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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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逸飞(1946年4月14日-2005年4月10日),生于宁波,浙江镇海人。1965年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进入上海画院油画雕塑创作室,曾任油画组负责人。

  1980年旅美后,专注于中国题材油画的研究和创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成为闻名海内外的华人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