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沾益县检察院陈列室里,记者看到墙上挂着一面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贴着孩子们和检察官一起绽放灿烂笑容的照片,桌上放着一封封孩子们情真意切的来信……3年来,该院共对1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这些孩子有的正在上大学,有的已走上工作岗位,开始了新的人生。
日前,该院检察官收到了被害人小朱的来信,信中她说:“我已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安排到上海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爱让人宽容、向善,你们对我的关爱和帮助,让我重新找回了自信,也让我学会了释怀和感恩,我不再怨恨她们。感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会珍惜拥有的一切。”
故事还要从3年前讲起。16岁的女孩小朱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在沾益县某中学努力学习,可是,2007年11月30日放学回家途中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这一天,小朱在学校门口被以钱某为首的4个女孩强行拉到附近的田地里,强迫她脱光衣服,用鞭子和皮带抽打她,又采用各种下流手段对她进行侮辱,并用手机拍了**照。暴力一直持续了30多分钟,直到小朱的老师闻讯赶来解救。案发后,侦查机关经过初查,未把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小朱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也得不到解决,4个女孩在学校到处散布小朱被侮辱的消息。原本天真活泼的小朱变得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在屋子里发呆。
看着孩子痛苦的样子,小朱的家人找到了沾益县检察院。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4个女孩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于是,该院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随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情节最为恶劣的钱某立案侦查,并为小朱争取到了4名被告人的民事赔偿。2008年12月3日,法院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随后,检察官又为辍学在家的小朱联系了曲靖市华才职业学校,让她重拾学业。同时,检察官也没有放弃对小朱施暴的钱某和其他3名女孩的帮教,给她们买了法律书籍,并多次做她们的思想工作,让她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本报记者肖凤珍 何赟通讯员 冯琳 李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