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经理指使多人打砸未拆迁商铺获刑

2010/7/28 14:00:1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为加快拆迁进度,房产公司经理指使多人打砸未拆迁商铺。王跃军指使李伟、郑嵩召集易向东等人开会,指示对拒不拆迁的商户进行砍、砸。该案审理期间,王跃军、李伟、郑嵩的亲属赔偿田某等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880元。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李晓) 为加快拆迁进度,房产公司经理指使多人打砸未拆迁商铺。记者今天获悉,王跃军等9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

  据了解,此前媒体频频曝出拆迁户深夜被打砸的事件,但鲜有下文。开发商最终被揪出并处以刑罚的,在本市还是首例。

  经法院查明,王跃军、李伟、郑嵩均在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王跃军任副总经理。

  王跃军指使李伟、郑嵩召集易向东等人开会,指示对拒不拆迁的商户进行砍、砸。公司会议上,王跃军明确表示让人晚上去砸垂杨柳那边的门店,吓唬吓唬摊主。

  李伟和郑嵩向拆迁公司的人表示,各公司组织人,晚上对垂杨柳二街各公司片区的商户进行破坏,将门窗的玻璃都砸了,吓唬未拆迁的店主。

  郑嵩还发给每个拆迁公司负责人一张商铺示意图。

  后易向东、梁大勇、李茂林指使陈文涛、宋伟、金强威等人,于2009年7月28日3时许,在朝阳区垂杨柳中心小学附近,持消防斧、砖头等物对田某等20余人经营的店铺门窗进行砍砸。

  经鉴定,他们的行为造成商铺损失共计17400元。

  该案审理期间,王跃军、李伟、郑嵩的亲属赔偿田某等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8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跃军等人无视国法,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9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王跃军、李伟、郑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易向东等其他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王跃军提起上诉。

  案情背景

  垂杨柳近30家商铺被“扫荡”

  据媒体报道,2009年7月28日凌晨,一伙男子持消防斧沿垂杨柳中心小学北侧“扫荡”了近30家商铺。这些商户均在垂杨柳危改项目拆迁区范围内。

  事发后,被砸商户及周围居民一致认为打砸行为是危改项目开发商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公司幕后指使,其目的是促使他们尽快搬迁。

  7月30日凌晨,垂杨柳中里小区内,10余辆汽车被不明身份男子喷涂红漆,部分楼道内也被扔进大量垃圾。

  事件发生后,警方通过居民提供的线索及周边路段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

  据了解,7月30日毁损汽车的多名嫌疑人,此前已经被朝阳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8个月至14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