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远门,他就为救人魂断他乡。
他叫胡健,今年18岁,安徽人,跟着父亲在郑州一家具厂当学徒工。这几天太闷热,吃过晚饭后,他就和两个同伴去玩水。洗完澡正准备离开时,有俩男孩被冲到河里,他立即转身去救,结果再也没上来……
□今报记者 王东霞 实习生 张思恺/文
【现场】群众为他叹息
昨日凌晨零时20分,郑州市新107尚庄桥下,一声“捞上来了”,吸引上百市民围观。“可惜了。”看到捞上来的是一具冰冷的男孩的尸身,人们叹息着。
4日19时20分许,有人报警称同伴溺水。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中队、郑州市管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20多名消防队员赶来救援。据其中一位中队长朱华介绍,河水最深处2米多,水下遍布淤泥、石头,搜寻难度很大。他们联系河务部门,减少上游放水量,并进行不间断搜寻。溺水男孩父亲也多次下水搜寻,5个小时后,才将男孩捞起。
胡健的父亲胡智说,他们是安徽桐城市新渡镇永久村人。12年。今年年初,他带儿子来打工。“他妈不放心,这是孩子第一次出远门。”胡智说,这下他没法给家里交代了,胡健的爷爷都80多岁了,出事后还瞒着他。
【目击】为救俩小孩出事
“先是俩小孩掉水,他去救的。”有人称。
李保磊,一个身穿短衫的男孩,一脸惊惧地站在河边。他是整件事的目击者,溺水的同伴叫胡健,18岁,和他同在一个家具厂上班。
4日,吃过晚饭后,他和胡健、郑保锋一起来这儿玩水。“就在浅水处洗洗,我们就都上来了。”
李保磊说,胡健就距离他们两三米远,坐在一处台阶上。
由于上方水坝处一直在向下喷水,胡健旁边台阶上的两个小男孩,被冲到了水里,胡健就过去救。“也就一分钟,三个人都看不见了。”李保磊赶紧喊人,有两个大人跑过来。
很快,两个小孩被人救出来,胡健却不见了。
事后,胡健父亲拿的一份南曹乡派出所开具的出警说明,也证明了胡健是为救两个男孩落水的。
【探访】事发地水流汹涌
昨日15时,记者再次来到尚庄桥,下方是十七里河。
在桥下乘凉的冯先生说,这里的水坝今年2月才修好,每天都往下喷水,下游还设有拦水坝,所以此处的水最深。
河边坐着3位河道管理人员,他们随身带着喇叭、录音机,录音机不停重复播放着不能游泳的通知。河边也竖有“水深坡陡,禁止游泳”的牌子。
【遗憾】被救男孩没出现
昨日记者来到尚庄桥,向多人询问前日事故。他们都知道有男孩为救人溺亡,但不知道被救出的俩男孩是谁。“可能是外地人,如果是附近村里的人,会知道。”一60多岁的大妈说,她当时也来到了现场,但只顾着注意打捞救人男孩的情景,其他没注意到。
一消防队员说,被救的俩男孩很早就离开了。
胡智说,虽然儿子是为救别人出事的,但他也没见到被救的孩子,或者孩子的父母。
【期待】认定为“见义勇为”
胡智说,他现在就想尽快将儿子火化后带回老家,不然看着也伤心。“我是一个外地人,不知道要求什么”。
胡智说,别人都说儿子是“见义勇为”,可这个咋申请他也不知道。儿子没了,如果有个称号,他说心里会多点安慰。
胡健是否属“见义勇为”,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张少春律师认为,只要是为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行为,就属于见义勇为,胡健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虽然胡健是在“禁止游泳”的河道内洗澡,但并不应影响对此事见义勇为性质的认定。
另外,律师认为被救的俩男孩,按照相关规定,也应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