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户到气象局开证明被收百元(图)

2010/8/7 5:53:3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日上午,商南县一受灾户到县气象局开具气象资料证明,要到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没想到气象局一名工作人员开价要500元费用,后以100元成交,对此物价部门核查认为,即使收取100元,也高出了正常收费标准。

受灾户到气象局开证明被收百元(图)

气象局开具的气象证明和收费发票 本报记者 李杰摄

  本报商洛讯(记者 李杰)昨日上午,商南县一受灾户到县气象局开具气象资料证明,要到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没想到气象局一名工作人员开价要500元费用,后以100元成交,对此物价部门核查认为,即使收取100元,也高出了正常收费标准。

  受灾户质疑开个气象证明凭啥要价500元

  因为与人合伙开的养猪场在723洪灾中损失达180多万元,商南县过风楼镇县口河村小沟组村民李金龙昨日上午到县城一家保险公司去办理赔付,办理赔付的工作人员说,要气象部门的证明才行,于是他来到了商南县气象局。“我一到气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叫我到隔壁经理办公室去办理。”李金龙说,他来到经理办公室,一女工作人员说可以开具气象资料证明,不过要交500元,并问李金龙是哪里人,当得知是过风楼人后,该工作人员说是老乡,也是受灾户,那就给100元钱吧!他交钱后,对方撕给他一张面值100元的餐饮娱乐发票,加盖有商南县气象局财务专用章。

  正当李金龙下楼时,看见了同镇的来开气象资料证明的李强,问后得知他也被收取100元。昨日,记者看到了气象局开具的证明:兹证明,2010年7月23-24日,商南县普降大暴雨,日降雨量为199.7毫米。

  记者暗访先要价500元后改口200元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商南县气象局,以受灾户的身份要求开具一份723受灾的气象资料证明。当时,气象监测部门的一工作人员说,开这样的证明要收取500元,不过要等领导来了才能开。随后,她拨通了一领导的电话。很快,一位女领导来后说:“你到经理办公室去办理吧。”坐在经理办公室的一位自称姓阮的女士说,上午已经开了两张气象证明。然后向记者开口要价500元,接着又问记者是哪里人,记者说是过风楼的,她便改口说那就200元吧。一看记者有顾虑,她说有税务发票。

  当记者亮明身份后,阮女士说:“我们都有收费标准,不是在乱收费。”但翻了一大堆资料,一直拿不出来。随后,她电话叫来了副局长赵建辉。记者反映情况后,赵副局长也声称有收费标准,说在档案室里,工作人员查找了二十多分钟,仍然拿不出来,只提供出了由省地方税务局1992年印制的“收费许可证”,其中前三项:天气预报收费、气象情报收费、气象资料收费,均未有具体的标价。

  物价局表态明显超出核准范围将查处

  很快,记者与阮女士赶到商南县物价局,在一本1995年9月由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汇编中,有省物价局、财政厅1992年7月16日关于印发《陕西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陕西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办法的收费标准之三:气象收费第二条“资料加工费”第三项:提供天气气候资料公正,每份10元—50元。

  对此,商南县物价局负责物价投诉受理的刘先寿说,气象局给受灾户开具的证明,证明的是7月23、24日的气象资料,收费就得参照这个标准,现在明显超出范围,多收了一半的费用。他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查处,督促气象局将多收的钱退还给受灾户。

  昨晚9时41分,自称是商南县气象局局长的吴女士来电说,这的确是工作人员失误,未能理解透收费标准,以后将加强改进,做得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