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岳)昨天,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北京祥龙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将其爱人撞伤后,两个多月一直拒绝支付医药费用。的哥称无法支付全部医药费,而出租车公司则拒绝回应此事。
刘先生说,6月16日上午,爱人王女士骑自行车经过海淀区朱各庄路中直宿舍5区北门附近时,被祥龙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孙宝泉撞伤,后经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交通队认定,由出租车负全责。随后,王女士被安排到空军总医院进行治疗,后转至该院骨科病房住院治疗,经检查,王女士腰部挫伤,腰椎间盘突出,双下肢多处软组织挫伤。
刘先生说,事发第二天,出租车司机孙宝泉才交付了3950元的押金和饭费,后来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直到7月2日爱人出院,出租车公司方面也未对此事有任何说法,只是说“要钱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记者通过查询病历和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现情况确如刘先生所说。记者随后联系了当事司机孙宝泉,他称目前保险不给报,自己支付不了那么多的费用,刘先生要钱的话就只能到法院去起诉,祥龙出租汽车公司方面接受采访时拒绝对此事发表任何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