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郭启朝
通讯员 屈连文 张万斌
本报南阳讯 亲生父亲在煤矿打工多年未归,母亲在自己8个月大时离家出走,11年音信全无,伯伯叔叔拒绝抚养,孤女在养父家生活了11年。突然有一天,煤矿寄来32万元生父矿难死亡抚恤金,这时已经改嫁的母亲、大伯、叔叔开始与养父争当未成年孤女的监护人,为此,都将对方告上了法庭。8月17日,南召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32万巨款起波澜 叔伯争抢监护权
去年5月4日,小满婷的生父因发生矿难死亡,山西煤矿老板赔偿死亡补偿金32万元。就是这32万元,让满婷幸福的生活突生变故。在村主任王国俊的主持下,以保管的名义,32万元被瓜分。丧葬费用花去3万元,余下的29万元,满婷的伯伯和叔叔各拿走了7.5万元,养父张景付和满婷一共只拿到了14万元。在没有小满婷签字的协议上,就这样把属于小满婷的财产给分了。
去年10月份,满婷的叔叔柳秀德放出了话:“小满婷是我们柳家的血肉,我要做监护人。”从此,一场针对小满婷监护权的大战拉开序幕。
去年12月,张景付把柳秀德兄弟起诉到南召县法院,而在法庭调查期间,柳秀德也对张景付提起了反诉。12月28日,满婷的叔伯和养父在南召县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的一次庭外调解中一致同意,把各自手中保管的钱都拿到南召县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交由法庭判决处理。至12月30日,29万元赔偿款已有20万如数暂由当地法院“保管”。
今年4月19日,南召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柳秀德的家人和张景付家人先是争吵对骂,接着便扭打在一起,后在法警的干涉下双方才罢手。
二次开庭母亲加入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8月17日,在距离第一次开庭近4个月后,南召县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这一次,小满婷远在湖北的亲生母亲杨华也赶到了法庭,状告满婷的养父张景付,要求做小满婷的监护人。
据悉,杨华在满婷8个月大时以回娘家为借口,一去再没回来,并且已远嫁湖北,又做了母亲。当她见到小满婷,拿出礼品,要满婷和她一起去湖北生活时,小满婷充满敌意地说“我没有你这个妈妈”,扭头离开。
由于满婷的生母不同意调解,法院当天没有作出裁决。
情与法碰撞 法官难断案
王志钦是南召县城区法庭的副庭长,也是满婷抚养权一案的主审法官。据王志钦介绍,去年张景付在起诉时,法院就发现起诉的主体不对,因为张景付与满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法院坚持立了案,“我们考虑的是案件的社会效果,撒手不管,很可能导致这笔赔偿款流失,满婷今后的成长和生活也就成了问题”。
“只有满婷的监护人才有资格起诉,但双方都不是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王志钦说, “现在亲生母亲也加入监护权之争,案子更难裁决。”王志钦告诉记者,杨华主张要求做满婷的监护人,从法律上看会支持的,但从财产关系的角度,杨华当年和满婷的父亲没有办理正式结婚手续,因此小满婷父亲死亡抚恤金32万元应全部属于女儿满婷,包括她的母亲,她的叔叔伯伯都和这笔抚恤金没有任何关系。
为取得孤女监护权 养父“闪婚”
满婷是南召县留山镇官坡村人,在她8个月大时,母亲杨华离家出走。父亲柳秀军外出打工后,把满婷交给姐姐柳秀芹照顾。
1998年8月,柳秀芹的丈夫张景保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亲戚的撮合下,柳秀芹后来与婆家弟弟张景付生活在了一起,二人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然而就在2006年7月,柳秀芹也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随后,满婷就跟着张景付生活。
满婷现在在镇上一所私立学校读书,成绩也名列前茅。但自从母亲、伯伯、叔叔要将她要回去的风声传出后,满婷再也无法安心读书。她说,自己哪儿也不想去,只想和现在的“爸爸”一起生活。
今年6月,为了取得养女满婷的监护权(法律规定单身男子年龄相差不足40岁不能领养孩子),发誓不再结婚的44岁单身汉张景付与认识不到一个月的女子“闪婚”,女子杨某整整大了他1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