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57岁教师长期性侵9名女生拍摄千张照片

2010/8/23 7:49: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南某高职57岁男教师,假借鬼神之说,声称自己通灵,只要与他x.j,即可化解灾厄,借机长期对9位女学生猥亵、性侵,还拍摄近千张x.j画面。

  8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南某高职57岁男教师,假借鬼神之说,声称自己通灵,只要与他***,即可化解灾厄,借机长期对9位女学生猥亵、性侵,还拍摄近千张***画面。案发后他已卖掉一栋房子,赔偿给其中两位被害人和解,但台南高分院还是依一罪一罚,判他73年徒刑,应执行27年。

  判决指出,孙姓男子原为某高职教师,1996年起,以任班导师机会,得知一名女学生家庭有问题,即趁机以前世业障之说加以诱骗,佯称被害人前世为一男子,因曾经强迫女生与他发生关系,今世该名女子将会寻仇。

  被告见女学生有几分信任后,即佯称自己通灵,只要与他发生关系,就可消业障,女学生在半信半疑下,平均每周要与他发生2次性关系,被害人毕业后在外工作还不放过,时间长达10年。

  被告自从诱骗第一位女学生得手后,即开始在班上找寻可以下手的目标,如发女学生有家庭问题受到困扰,即趁机以鬼神之说,找机会带到汽车旅馆、租屋处、学校内办公室猥亵或发生关系。

  从1996年到2008年间被发现为止,被告总共性侵9位女学生,而且还要求这些学生拍摄***画面,总共拍摄了约1000张照片,这些照片后来都变成罪证。

  由于被告涉及9项罪名,台南地方法院依一罪一罚审判,共判被告73年徒刑,应执行28年;台南高分院审理时,被告已经将一栋房子拍卖,分别赔偿其中两位被害人各75万余元(新台币),二审法官虽将全案改判,但仍维持一审刑度,不过应执行徒刑改为27年。(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