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 (通讯员 张福秦 记者 李杰)本报曾于2月10日报道“商洛小学教师杀害岳母家3人”。8月24日上午,经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任高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现年38岁的任高利系商洛市商州区人,犯案前是商州区北宽坪镇小学教师。2009年2月9日,任高利与何娜登记结婚。同年7月,任高利之父因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何娜却因为娘家家务事多,其母身体不好,经常回娘家居住,为此二人产生矛盾。今年2月8日下午,任高利从商州乘车到柞水县何娜娘家,欲接何娜回商州过年,何娜与其母杜永琴要求推迟几天回商州。
次日早6时许,任高利起床后又向岳母及何娜提出当日带何回商州过年,又遭拒绝并发生争吵,任高利极为不满,顿生杀人之念。他到厨房取出一把菜刀,失去理智乱砍,致岳母杜永琴、妻子何娜、何娜伯父何耀发当场死亡。何娜之妹何莉逃出现场后向110报警,任高利被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高利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仅因家庭矛盾即产生杀人之念,持刀在被害人头、颈部砍击数刀,连续致三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残忍,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