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荀觅)摔伤后的王平(化名)被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但事后患者疼痛不减。为此,他又到另一医院进行诊疗,结果却被诊断为骨折并实施手术。为此王平以第一家医院误诊为由索赔9万余元。近日,房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王平诉称,2010年初,自己摔伤后到医院就诊,被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并开具了药物,原告服药后,疼痛不减,且有不良反应,又去医院复诊并要求重新检查,被医生拒绝。事后他只得到另一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骨折并实施了手术治疗。由于原医院误诊给原告造成身心痛苦,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丧失劳动能力,且还需要二次手术。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原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手术费、二次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91000元。日前,房山法院正在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