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恩全,43岁。
他2002年7月初出狱后,妻子带着5岁的女儿离家出走了,因此他对岳父产生了怨气。
同年7月13日,在岳父家,他杀死了素不相识的拾荒匠,还制造岳父杀人埋尸的假象。
事发7年后,他被警方抓获,成都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余恩全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昨日,省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案情还原>>>
余恩全在院子内挖了个坑,埋了李天国的尸体。
为了让群众发现这起凶案,他还故意将李天国的一只脚露在外面,造成岳父杀人埋尸的假象。
杀死拾荒匠造岳父杀人假象
事发当天,余恩全在岳父家的走廊外,一个人喝着闷酒。此时,拾荒匠李天国从院外路过。余恩全谎称有废品出售,将李天国骗进院内杀死。
余恩全在院子内挖了个坑,埋了李天国的尸体。为了让群众发现这起凶案,他还故意将李天国的一只脚露在外面,造成岳父杀人埋尸的假象。
警方通过多方查证,锁定余恩全有重大嫌疑,余恩全得知后潜逃。
逃亡生活中酒后吐***
余恩全先后辗转四川、云南等地的10余个煤矿挖煤。
2005年,余恩全在云南认识了四川安岳人何某(女),两人不久后在一起生活。一天晚上,余恩全喝醉酒后,向何某说了他杀人的事。后因二人不合,何某于2009年3月18日向当地警方报案。彭州警方在云南警方协助下,很快将余恩全押解回蓉。
被判死刑他庭上反驳
经过审理,余恩全因故意杀人罪,被成都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恩全因不服判决,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昨日下午,省高院公开审理此案。“李天国是撬了我岳父家的门进来的,他也有错!”余恩全庭上说,两人争吵后发生了抓扯,“我当时喝了酒,脑壳是晕的,一时冲动才杀了他。”
“现场勘察证据显示,门并没有被撬的痕迹。”检察官反驳,在侦查阶段,余恩全在公安机关做了5分供述,供述中并未提及门被撬的细节。
“我在这里念一段余恩全的供述:那天,我喝了酒,心里气,听到门外有个收荒匠在喊收废品,我就喊他(李天国)进来了。家里只有一个废旧瓶,他进来后,我说:‘给500元!’后来,我们就吵起了……”检察官说,余恩全说的“给500元”明显具有挑衅意思。“那段话不是真实的。”余恩全有些激动。“当时在公安机关做口供时,警察都凶,他们要拍桌子。”
“那他们有没有逼迫你说呢?”审判长问。“那倒没有,他们确实没有打人。”余恩全低着头轻声说。对于自己提出的“拾荒匠撬门”一说,余恩全并未有证据出示。
自述:向死者说声“对不起”
庭审过程中,余恩全的辩护人提出,根据余恩全的供述,李天国先拿出了刀片朝向余恩全,使案件性质升级,拿刀是李天国的过错。“余恩全的认罪态度较好,量刑太重了。”“即便是李天国先拿出刀,余恩全把刀夺下后就可以了,但他还杀了人。”检察官说。“由于案情重大,法院会认真审核,此案择日宣判。”审判长说。
早报记者胡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