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张蕾 梁晨报道
62岁的崔杰已经在北京水域摸索打捞溺水者10年了。但是他感觉近来捞尸人这个职业受到不法牟利者的影响而逐渐变得名声扫地。
崔杰说:“和他们不一样,我们主要是为了公益。”2009年10月24日,湖北省荆州市三个大学生在试图营救孩子的时候溺水身亡。当地渔民居然挟尸要价,每具尸体要价12000元。崔对他们的行为强烈谴责。
老崔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影响相当恶劣的公众事件,他们这是从烈士身上牟取利益啊!”
在与该事件相关的那幅著名的照片中,72岁的王守海手里正拉着一个横在江水中的尸体,看起来正在讨价还价。他坚决声称这幅获奖照片是对他的错误报道。
最近,这幅照片的真实性引起了人们的质疑,把人们关注的焦点转移到了中国危险水域上那些阴暗但却发展迅速的利益组织。
陈波是王守海的老板,同时还是八凌打捞公司的业务负责人。他因涉嫌敲诈勒索那些恳求他帮助的老师和学生们而被公安机关处以15天治安拘留和1000元罚款。在得知同学们为了挽救其他人而牺牲自己后,他归还了36300元。但是他仍旧在时常夺去生命的宝塔河畔做捞尸生意。
根据给这幅照片颁奖的“金镜头” 委员会彻底的调查,每个事件相关人都有不同的说法。但是,事实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公益服务?
在1994年开了一家潜水俱乐部后,老崔在2000年就做起了这份工作。他也和一些著名的电影导演合作进行水下施工和救援,如电影《英雄》和《赤壁》。
老崔原来学过医,他并不害怕触摸那些浮肿的尸体。他说:“已经习惯了,就像搬一把椅子,一般在晚上进行,用手来代替眼睛,基本看不到。”
老崔每捞一具尸体收取5000元。他说,与其说捞尸是一项商业行为,倒不如说它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
他说,价格是双方商量的结果,这取决于这个家庭的负担能力。在过去的两个月里,老崔已经在北京附近的水域打捞了17具尸体。他说:“我们一到达事故现场,就会协助捞尸,不会讨价还价。”
和那些贪婪的捞尸人相比,他说自己很有分寸。8月20日,打捞了一具跳河自杀的女尸之后,他没有得到报酬,尽管之前警方答应过他。在谈起这个时,他说:“情况很难说,不一定每次都有报酬。”
老崔说:“当时围观的人很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而且家属很沉重,形势也很紧迫,我们就先把事情解决了再说。”
敲诈家属
尽管老崔从事这项工作很多年了,但是他并不赞同捞尸商业化。在职业潜水员短缺的情况下, 2004年8月,全市公安机关正式决定,警方此后不再负责民事尸体打捞,一律交由潜水俱乐部负责。
他说公安不愿承担责任,把打捞推向社会:“这就像把自家院子里的垃圾扔到了大街上,但是污水还是会兴风作浪,近来又出现了很多要价的事情。”
他想起在2006年,一个叫陈满生的26岁的小伙子在北京龙潭公园南边的护城河里溺水身亡。由于他哥哥支付不起打捞员索要的2万元的费用,在护城河边苦等了一天一夜,直到尸体浮上水面。
警察部门说公司有价格决定权。在大面积河底寻找尸体相当困难,另外算上潜水用具,也需要那么多。
据崔杰所说,“打捞公司厚脸无耻敲诈勒索,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在做生意。他们甚至觉得如果家庭负担不起,慈善机构也应该承担起来。”
他说,政府应该收回这项业务,因为黑市变得愈来愈肮脏。
挟尸要价
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年7月,北京市人大代表张风提议,打捞事务应该回归公益,并且要求 建立规范化、正规化的溺亡打捞应急制度。
张风说:“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社会上某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甚至缺乏起码道德操守的组织或个人,打着“溺亡打捞作业”的名义,出现了‘张嘴儿上万’、‘不给钱不下水’、‘下水不一定能捞上来’,甚至因价钱谈不拢,任由尸体漂上水面等严重影响公共治安整体形象的事件。“
而另一方面,真正从事民间溺亡的打捞者却要面对来自舆论的巨大压力。由于大众对溺水身亡事故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潜水员常常背负“见死不救”、“赚死人钱”等恶名。据张代表调查,一个人的溺亡过程时间很短,淡水中仅需要2至3分钟,即使在海水中,至多6至8分钟也就“回天乏术”。
事实上,在溺亡打捞的作业时间段内,打捞队员是在打捞一个“可能引起社会治安环境混乱、公民恐慌和自然水域污染”的“物件”,已不存在“救人”因素。
来自云南昆明的潜水教练马先生说,他参加捞尸很多次了,是在当地政府请求下进行的水下援助。他说:“我没要一分钱,完全是义务的。”他们还在水库和河里进行营救活动。
马先生说,溺亡者大多出现在水库、河里和湖里,一般都会游泳。还有人在机动车落水后遇难。
谈论起这些从事打捞的不法牟利者,他说:“那些人毫无道德。”他补充说,他们没有营业执照,国际潜水资格证书和认定。
“有一次,打捞一个企业高管,要价25万。使用的各种打捞器材,也抬高了价格。”
通常 接到报警后, 消防员去参与营救工作,但是他们并不能胜任水下工作。
他评论荆州的案例说:“如果这些罪犯继续作业的话,只能证明当地政府是腐败的。”
一个陷阱?
同时,一些人怀疑荆州事件更加肮脏,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荆州人在天涯社区的帖子里声称,渔民和溺水的孩子们相互勾结,陷害学生,从他们的尸体上赚取钱财。
拍摄那幅照片的摄影记者张轶说这种推测是“一派胡言”,因为被救儿童后来出现了。但他拒绝发表更多的解释。
他说公众的关心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他大学毕业不久,工作才刚刚起步。当有渔民威胁要杀他的时候,他离开了家乡,在湖南找到了一份工作。
张轶对《媒体》说:“我觉得现状依然没改变,高价打捞依然存在。我前段时间看到一篇报道,就在曾经发生悲剧的河段又有一个孩子溺水,因为孩子的父母付不起一万二的打捞费,孩子的母亲只好在江边守了3天,直到孩子的尸体慢慢浮出水面。”
因为没钱打捞,父母只能守在江边等待孩子的尸体浮出水面,这是不是职能部门的缺失?我觉得在生命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救人的大学生是英雄就不应该收取天价打捞费,而普通溺水的孩子就不管了。
他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早建立溺水救助或遗体打捞制度,杜绝类似陈波这样的暴利环节,这才是人们最应关注的。
收编打捞公司
周渔导演的《彼岸》是关于黄河捞尸人的一部纪录片。他用一个月时间来记录那些捞尸的渔民,告诉《》英文版记者,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制定规范。
周渔说:“这是相关部门缺乏监督的一个灰色区域。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负责,建立一个专属部门处理打捞尸体的问题。”
事实上,一些当地政府考虑过采取措施建立一个规范性部门,但是当他们发现人员配置和财政拨款的困难以后,大都放弃了这个想法。
荆州市水产局渔政处处长关浩波则在接受***时说:“这个问题牵扯到方方面面,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管是不可能的。”
他建议渔民们自发成立一个松散的民间组织,规范和协调今后的打捞行为。 他说:“建立这样一个非政府组织是有利的,因为这可以鼓励渔民积极地参与捞尸工作,并且可以为打捞尸体制定一个标准价格。” 同时,很多捞尸人表达他们成为公务员的愿望。
一位湖北的渔民告诉《》英文版:“我希望政府可以雇用我们,给我们每月发点工资。”
同时,政府可以帮助负担起打捞的器材,比如吊钩,绳索和运输费。这样的话,“我们不会向死者家属索要一分钱。”
北京律师陈涛说,现在已经到了政府规范市场和为打捞尸体制定一个价格的时候了,他说:“毕竟,群众有这方面的要求。”
根据南京《现代快报》,水上警方一位人士表示,当地的渔民能够熟练的打捞尸体,他们常在水域情况复杂时求助这些渔民。他告诉记者:“他们水性娴熟,对水下情况也熟悉。他们下去捞,我们也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