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挑挑拣拣,最后确定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不算漂亮,但还耐看。说话细声细气,对安也算体贴。这样交往了一年多,安觉得自己已足够谨慎,办了手序后,把女人带到了美国。
没想到女人早已患有肾病,只是事先隐瞒未告他。
女人到美国第二年“发病”了。她当然是当做“新病”而不是“老病”。
安出差回国的时候,女人让他买药。女人的父母并不知情,把她先前用过的方子病历都交给他。医生一看病历,告诉安是老病,只是原来吃药治疗控制得好而已。让安丧气的是,女人的这种病,目前尚无好的办法根治。
安于是很郁闷。
女人病了,需要治疗,也需要照料和调养,别说生孩子,日常的家务都不大胜任。两人再见面时,安问起她的病,女人一口咬定是到美国后得的。
她不知父母交出的病历已经“出卖”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