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小区附近一路口,一位女孩抱着一条受伤的小狗挡住一辆车不让离开。记者 李远新 摄
女孩抱着一条受伤的小狗挡住一辆车不让离开。记者 李远新 摄
讯(记者 张晓玲 实习生 蒋成丽) 9月25日10时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与嵩山街交会处,一只宠物狗被一辆私家车撞伤,事后车主与狗的主人发生争执,因赔偿问题未谈拢,狗的主人怀抱受伤宠物狗当街坐在车前,双方僵持8个小时。
当日13时许,记者赶至现场看到,卫星路由南向北车道中间停着一辆银白色现代轿车,狗的主人、20岁的王燕(化名)正抱着狗坐在车前的小板凳上,她的父母站在一旁,土黄色的小狗双眼无神地躺在女主人的怀里,脖子右侧至前腿处有十余厘米长的可见伤口,小狗在瑟瑟发抖。由于此时车流量还不是很大,交通并未受到影响。
王燕的父亲王福元气愤地告诉记者,“当时我刚从马路对面过来,狗在后面跟着,结果这辆车猛地开过来就把狗撞了。”
目击者袁兴和老人说,事发时他就坐在马路对面,“当时这辆车的速度特别快”。
事发后,王福元与车主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我要他送狗去医院,他不同意,叫嚷着给个一两百块就完事!”王福元说。
双方争执不下,王福元叫来了妻子,妻子一听带上了小板凳就赶过来了。
王福元告诉记者,狗是女儿养的,孩子上学后就委托他看护。女儿非常喜欢这个叫不上品种的小狗,有一次狗走丢了,女儿难过得不行。这次狗被撞了,她一听就从课堂上赶来了。
王燕心疼地抚摸着小狗说:“要是他态度好点,这事也好商量,但他说话太难听,我们咽不下这口气。”
记者在距离现场100米处的石油新村派出所见到了车主王振海,他说,为了避免发生冲突,事发后他一直待在派出所里,“当时我光顾着看路两边有没有人,就没有看到小狗,等发现时我赶紧刹车也来不及了”。
他强调,《乌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带狗出户时,必须由成年人牵领,所以自己只能接受赔一两百元的条件,其他的免谈。为此,忙着做生意的他今天推掉了手中的事情。
在僵持过程中,***多次前来调解,但双方都各执己见,当日17时,王燕的家人找来了一条铁链子锁住了车轮胎,此举让20多岁的王振海有点恼火,索性蹲在派出所里不出来。
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社区巡逻人员不时疏散围观者。
不时有路人过来围观,并对此议论纷纷,有的说“赔点钱就完事了嘛,何必这样耗费时间”,有的说“到宠物医院去给狗看病收费高得很,缝个伤口一两百块钱根本打不住!”“狗都没有拴绳子,自己也有责任啊”…… 截至昨天18时20分记者发稿时获悉,当事双方已接受***调解,王燕及家人最终接受了王振海的2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