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一个是61岁的老人独自生活,一个是33岁的青年无家可归。因为偶遇投缘,老人收留了青年,不料这一善举却招致无妄之灾。一年后,老人变成了荒野地里的一堆白骨,而青年也因故意杀人而锒铛入狱。昨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轰动省城的“白骨案”。
失踪老人化作荒野一堆白骨
今年6月9日,肥东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在店埠镇中心村杨坝组,靠近合芜高速旁的一条水沟里,发现一具男尸。接报后,肥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新城派出所***出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该尸体穿着黑色衣服,高度腐败,已白骨化,死亡时间约半年。经鉴定该尸体就是半年前失踪的张宜林。
61岁的张宜林,在肥东县店埠镇中心村碾湾组。去年12月31日,张宜林的姐姐发现张失踪,到肥东县公安局报案。但一直未查到张宜林下落。
当地群众反映,张宜林曾一度喜欢与单身租住在碾湾组的童迎春交往,失踪前他与童迎春因琐事发生过矛盾。专案组随即对童迎春的住处进行勘查。童的住处除一桌一床外,一无所有。经勘查,侦查员在屋里隐蔽处发现细微点状血迹。经鉴定系死者张宜林的。
面对警方的铁证,童迎春交代了杀害张宜林的犯罪事实。
“我是***的没办法才杀了他的”
33岁的童迎春是个盗窃惯犯。据调查,去年3月份的一天,童迎春在合芜高速公路店埠河桥下,用钢锯条锯露在桥墩外的钢筋时,与在此放羊的张宜林认识。闲聊中张了解到童因遭继父嫌弃无家可归的情况,心生怜悯,介绍他到碾湾村租房居住。童当时没有钱,张宜林为其垫付了首月房租。相识后,童有时挣到钱就请张喝酒,一来二去两人交往密切起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然而,因为几句口角,童迎春便将曾好心收留他的老人张宜林杀害,并抛尸荒野。对于自己的所做所为,庭审中童迎春表示:“我是***的没办法才杀了他的”。
“当天晚上,张宜林喝醉了酒,到我家打我,”庭审中,童迎春向法庭供述道,在当天晚上,张宜林喝醉了酒,来到了他的出租房外,用脚踹门,并殴打了他,不仅如此,还用菜刀砍伤他的手。
“我也是被打急了,才随手拿了一根棍子打他还手的,”童迎春表示“总共打了三次。”据其供述,他拿的棍子是一根大约50厘米长,小拇指粗的螺纹钢棍。童迎春的辩护律师认为,童迎春并没有事先预谋杀人,应该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同时,童迎春在公安机关坦白交代了犯罪事实,也是属于一种自首行为。
公诉人指出,童迎春交代犯罪事实,是在警方掌握了其相关证据后才坦白的,不属于自首行为。
血案根源仅仅缘于口角之争
在庭审中,童迎春交代,在打倒张宜林后,他到房中抽了会烟。然后,出了房门一看,地上有着一大摊的血迹,张宜林倒在地上。于是,童迎春用绳子套在张宜林的脖子上,将尸体运出门外,后用三轮车将尸体运到店埠河的一个涵洞内。
对于公诉人“为什么要将有恩于他的张宜林杀害”的提问,童迎春辩称,他和张宜林之间一直存在矛盾。“张宜林在高速公路上偷一些管子,想卖没卖出去,认为是我在背后捣鬼。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偷了我的皮包却一直不承认,还说我坏了他的名声。”
“怎么知道是张宜林偷了你的皮包?”童迎春称,有邻居看见后告诉我的。
昨日庭审中,被害人张宜林的亲属提出了38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对此,童迎春表示,“我没有财产,但会尽力找家人帮忙,看能不能多赔一点钱,请求法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案未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