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女网友来见面,劫财劫色后,还强迫她在美容店卖淫,日前,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18个月,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9年9月,闫某在网上认识了16岁的江苏女孩小薇,后赶到江苏,将小薇哄骗带至淮北,并与其发生了关系。随后,闫某以被传染了性病为由,逼迫小薇到孟某经营的美容店卖淫。小薇不从,闫某就使用皮带、棍棒等对其进行殴打,小薇被迫在孟某的美容店里卖淫20多天。小薇不堪受辱,寻找机会逃出后联系好友小丽来淮北相救。11月5日下午,小丽找到小薇,但被闫某发现,被强行拉上出租车带到淮北某宾馆,遭到殴打、恐吓。11月8日,小丽趁闫某熟睡之机从宾馆逃出报警,闫某随即被***抓获,小薇得以逃出魔窟。 (许阳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