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女子被酒楼采购员骗财骗色

2010/10/15 4:25: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范汉平、宋云花)东莞本地男子何某生意失败后与妻子离婚,随后他在东莞一家酒楼当采购员。以相同的手法,何某又先后向女子廖某、张某、刘某、陈某借钱并拒绝归还。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范汉平、宋云花)东莞本地男子何某生意失败后与妻子离婚,随后他在东莞一家酒楼当采购员。从去年6月开始,何某通过征婚网站先后骗取了五名女子的信任,他通过伪造个人情况向这些女子骗色骗财,诈骗钱财共计13万多元。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4年。

  男子生意失败去骗婚

  何某今年34岁,大学本科文化,家住东莞市沙田镇。大学毕业后,曾与朋友一起在惠州开办运输公司,因经营不善,2008年12月公司清盘结算。同年,何某与妻子因性格不合导致离婚。何某从去年9月起在一家酒楼当采购员。

  去年6月开始,何某先后在“珍爱婚恋网”和“东莞阳光网”代名“林夕”,注册为征婚会员。他采用隐瞒真实情况,虚构不同的身份资料,申请不同的ID号、QQ号,留下不同的电话号码的方法,通过网站先后与林某、廖某、张某、刘某、陈某5名女子相识并保持联系。

  在“征婚交友”过程中,每次见面的时候,何某都会出示真实的身份证件,而且留下家中的电话号码,让女子相信他交友征婚的诚意。何某虚构自己在惠州经营物流公司,在东莞还有两处房产的谎言,让女子相信他是一个富有而且成功的男人。

  何某利用5女子年龄较大、急于结婚的心态和对他的感情信任,先承诺与其结婚,然后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澳门赌博欠下高利贷和出差途中钱包丢失等为由向对方骗取借款,然后再以公司经营困难,假称公司清算和得到征地补偿款后才能偿还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五女子先后上当受骗

  24岁的揭西女子林某,是东莞某电缆供销所的员工。 去年6月,何某在“东莞阳光网”认识林某,以甜言蜜语取得林某的信任,并承诺将与林某注册结婚。去年7月,何某以虎门港开发搬迁可以低价购房为由向林某借钱,8月又以在澳门赌博输钱为由向林某借钱,林某先后两次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交给何某5.4万元。此后,林某多次要求何某写借据或者还钱,但是何某都以多种借口拒绝。

  以相同的手法,何某又先后向女子廖某、张某、刘某、陈某借钱并拒绝归还。

  去年12月,林某打电话给何某,电话彼端竟然是另外一名被骗女子廖某接的电话。林某起了疑心,由于这个号码是何某用林某的身份证申请开立的,林某从移动公司打印出通话记录,她发现了何某与张某、刘某、陈某的关系。

  何某因诈骗罪被判四年徒刑

  今年1月,林某、廖某、张某、刘某、陈某先后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称何某诈骗。今年1月28日,何某经传讯到东莞沙田某派出所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今年8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何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据侦查,从去年8月~今年1月,何某先后诈骗了林某、廖某、张某、刘某、陈某共计13万多元。

  今年9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何某诈骗案。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