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估算着快到抄表的时间了,趁着天黑,浴室的老板偷偷将水表的指针回拨,大部分用水记录就这样被“清除”。这样每月倒是省下一笔不菲的水费了,但是千万别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这样的盗窃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前不久,南京江北地区“桥工浴室偷水案”犯罪人金某、刘某被判处刑罚。这是南京自来水总公司成立80年来,首次成功判处的“偷水第一案”。
2009年底,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开展桑拿洗浴规范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洗浴桑拿进行排查。11月23日,工作人员巡查至江北地区迎江路桥工浴室时,打开浴室门前的表箱盖,发现表盖封铅孔有些松动,表盖处漏水,初步怀疑该处水表被动过。经过查阅用水量记录,发现用量异常,高峰时每月达到900多度,最低时每月仅有50多度,度数相差极为悬殊,遂对该水表密切关注。
12月2日,工作人员再次检查该水表发现,前一天抄见的度数为930度,当天却变成620度。仔细查看后发现表盖封铅孔位置又动过了。这一情况也引起了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的重视,随即迅速启动警务联合平台,对该浴室加大了监控力度。记者了解到,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类似的情况接连出现5次。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经过连续98天的跟踪盯守,取得了该浴室的动表证据。“都是夜里动表,而且有遮挡,想取证有点难度。”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锁定目标后,公司就派人跟踪,发现作案很“专业”。原来,每次动水表都是两个人合作,先用两块大木板把水表进行“围挡”。然后,一个人躲到围挡里对水表“动手脚”,还有一个人在外面“放哨”。在外面根本看不到作案过程,更别提拍照取证了。这个情况公安部门掌握后,在水表附近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浴室的人以为是一般的治安摄像头,其实是针对这块水表的”。该负责人表示,犯罪人作案时,“空中”没有遮挡,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又非常巧妙,一清二楚地拍下来了。
经公安机关侦查和讯问,犯罪嫌疑人金某、刘某承认采取了将水表盖卸掉,将水表的指针往回拨的方法,每次回拨300至500度,以保证浴室每月用水控制在600度左右,通过少缴水费,赚取更多利益的犯罪事实。记者了解到,浴室属于特种行业,自来水每度4.6元,这样操作下,每次能偷2000元左右的水。经公诉和审理,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浴室老板金某、合伙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各处罚金1万元,并共同赔偿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8511.40元。业内人士表示,该案的成功判处,进一步唤醒了“水是商品”的意识。供水部门提醒用户,自来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城市自来水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涉嫌犯罪。(宁水宣 杨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