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霍延磊 通讯员 岳军)看到别人与自己的前妻亲热,恼羞成怒之下,将其用水果刀刺死,现年36岁的刘某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近日,昌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323330元。
家住玛纳斯县的刘某几年前本来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因自己整天在外不务正业,仅依靠妻子杨某经营的一家保健品店维持生计,刘某的所作所为让妻子杨某无法忍受,遂与其离婚,但离婚后的刘某仍时不时去杨某那里坐坐。
今年6月30日凌晨1时许,刘某又一次来到了前妻杨某在昌吉市经营的保健品店,看到店门紧闭,但窗户还透着亮光,刘某走过去,听到房子里不时传来笑声,他通过窗帘的缝隙,看到一名男子正与自己的前妻亲热。
刘某遂从马路对面的一家商店里找了一把水果刀,拉开保健店的卷帘门后冲进去,与男子厮打在一起,并用手中的水果刀在该男子前额处砍了一刀,对方捂着头跑出门外,刘某随后追上去与之对骂,当看到追不上对方时,遂返回店里与前妻杨某争吵。
过了一会儿,跑走的男子又回到了店里准备拿回自己的衣物,正在气头上的刘某见状后,先是在该男子的腹部踹了一脚,然后顺势又在其腹部刺了一刀,对方捂着肚子瘫软在地上,鲜流直流,刘某见状,随即扔掉手中的刀子,跑到了店外。
昌吉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日就将躲藏在朋友家中的刘某抓获。
在庭审中, 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他了解到,被自己刺死的男子家中还有一个仅5岁大的女儿时,对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并希望大家能记住自己的教训,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