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日前,在济南市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招摇撞骗案中,一名年仅23岁的小伙子就以“厅官”的身份,编造出各种“天真”的理由骗走一名年近40多岁的异性网友数万元现金,最终自己因此获刑。
生于1987年的张强(化名)是潍坊高密人,大专毕业后在济南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张某成天混迹网吧,消磨青春。今年年初,在一次上网过程中,张强通过聊天认识了一名四十多岁的异性网友刘娟(化名),两人在交流过程中逐渐产生好感。为了能够吸引刘娟的注意,张强在聊天过程中自称自己在省城某厅级单位工作,是名“厅官”。也许是这个特殊的身份博得了对方的好感,很快两人从网络中走到现实,开始交往。
前不久,刘娟突然接到了张强的一个电话,说自己正在济南某医院门口,因为自己的儿子淘气打伤了同学眼睛,紧急向刘娟借款一万五千元,刘娟很快便按照张强的要求将现金送到了医院门口。就在刚刚处理完“伤眼事件”后没多久,张强又以自己在外地一县城挂职代理县长期间遭遇敲诈为由,再次向刘娟借款两万元……一个个荒唐的理由、一次次善意的信任,就这样刘娟先后被骗3.5万元。直到再也联系不上张强,如梦初醒的刘娟赶忙报警。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张强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