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治腿疼自家院中种罂粟获刑

2010/11/9 13:33:1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汶上县某村村民刘某为给自己治腿疼,在自家院里种了1526株罂粟,犯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汶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明知种植罂粟是非法行为而在院子里种植了1526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本报济宁11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黄广华 通讯员张宣英 李岩) 汶上县某村村民刘某为给自己治腿疼,在自家院里种了1526株罂粟,犯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今日,刘某被汶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罚金—千元。

  刘某在南方打工时曾有腿疼的毛病,后来有人用罂粟为其治疗腿疼。从南方返乡时,刘某将罂粟种子带回了汶上,并将1526株罂粟种到了院子里。今年6月4日,经群众举报,当地警方将罂粟铲除并焚毁,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4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汶上法院提起公诉。

  汶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明知种植罂粟是非法行为而在院子里种植了1526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刘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以上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