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题为《昆明市教育局“教师十不准”》通报的截屏
首席记者 李鸿睿
“酗酒”成了“凶酒”、“索要”成了“所要”、“托办私事”成了“拖办私事”,昆明信息港彩龙论坛网民“人间正道km ”16日晚发帖《这样的中学怎能教书育人》,帖子截图显示晋宁县第二中学发在网上题为《昆明市教育局“教师十不准”》的通报中,竟然出现了上述错别字。发帖人建议学校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加强业务修养,同时磨砺自己的道德素养”。
“人间正道km ”的帖子中指出的问题, “loveyy2003”跟帖认为“是有点丢脸”。然而,到了昨天,关于这个帖子跟帖评论风向大转,两个注册于昨天的新账号对发帖者进行了人身攻击,竟称楼主“这种小事也拿来说,太无聊了”云云,跟帖网民“野川”对这场小小的人身攻击进行了较为中肯的回应,“虽然这几个小错误不一定说明学校的水平有问题,但至少说明工作态度有问题。”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发帖者所说的错别字页面时,该页面尚存,这个页面的发布时间显示为2008年9月8日,稍后刷新时,这几处错别字已经被更正回来。这个页面上方部分显示“晋宁县第二中学”字样及其Logo,浏览页面下端,可见这是云南省政府主办的一个政府集群网下的子网页,并不是晋宁二中自己做的网站。
昨天10点左右,记者致电晋宁二中办公室,丁主任说,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昨天一早就来到学校处理这件事,已经迅速将错别字改正。但这个页面上还有一个令浏览者难以理解的地方:在通报的标题部分和名称是“昆明市教师局‘教师十不准’”,但正文部分标题又是“昆明市教育局‘教师十不准’”。丁主任听闻这个新反馈情况后,表示昆明市教育局没有“教师局”这个部门,是这份通报中的另一个错误。此后,再次刷新该网页时,发现这个网页中的内容已全部改成“昆明市教育局‘教师十不准’”。
昨天下午,晋宁二中党支部罗书记简述了此事的处理过程,“昨天(17日)晚上,相关部门就监测到昆明信息港上的这个帖子了,今天一早,教育局就派人过来调查处理”。罗书记介绍,这个错别字页面是在2008年时,按照相关部门统一要求,在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晋宁县各部门都上网公布消息,各部门将整理的信息交由一个部门统一上传发布,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将这份公布信息的初稿挑出后,由于操作不熟练,就将初稿传出。“两年前的事情,没想到两年后还有人给找出来”。
罗书记承认这是工作中的疏忽,将会对经手此事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上网对外公开消息时,我们一定要慎之又慎,发布之前,校领导要层层审核,坚决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