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碎尸手段到底残忍到什么程度?” “法庭上会提交哪些重磅证据?”
“辩护律师会为嫌犯方一做何辩护?”
今天上午9时20分,随着备受关注的“教师新村碎尸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这些谜团也将会一一揭晓。据了解,庭审当天,将有“重磅”证据提交法庭。
11月18日下午,记者再次前往教师新村探访。
因垃圾纠纷杀人碎尸?
11月18日下午,当记者来到事发小区教师新村时,小区显得很安静。
在小区门口,当记者向保安丁先生等三人提起,嫌犯方一最终被认定因为垃圾纠纷就把李某杀死碎尸,三人均表示不相信。
“怎么可能呢?因为垃圾就生出这么大的仇恨,无论谁都不能相信,也许他(方一)是为了掩盖一些事情吧。”其中一位女士说。
丁先生也说:“到底是为了什么杀人,也许只有他们两家人清楚,毕竟因为垃圾的事情杀人,只是方一在口供中说的,而对于方一为钱杀人的说法,也让人不能理解,因为方一的收入也还可以。”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小区内的一些居民,他们中大部分人均称,因为垃圾就把人杀死很难让人接受,“这其中可能有什么隐情是方一不愿意说吧”。
谈到方一的为人,小区居民王先生称,他平时很古怪,不怎么说话,“你就是和他说话,他也是爱理不理的,对他不是很熟悉”。
嫌犯妻子也曾惊叹“残忍”
丁先生回忆说: “事发当晚,吴老师和孩子就在我们保安室门口玩耍,后来警察来了,我们这才知道小区内有人被杀害了,当时听说被杀之人还被碎尸后,吴老师惊叹‘这也太残忍了吧’,然后领着孩子回家了。”
丁先生还介绍,事发后,警察开始一家家得排查。当排查到吴老师家时,由于方一不在家,警察就问吴老师“他去了哪儿”,吴老师称“不太清楚”,并且给方一打电话也打不通。此时,警察就开始怀疑方一有重大作案嫌疑了。第二天,当警察拿着方一的照片问丁先生可认识时,他一看大吃一惊:“这不是方老师吗,两家的关系那么好,不可能是他啊,真是想不到也想不通啊。”
命案发生后,由于凶手手段过于残忍,整个小区都人心惶惶,本来因为下雨而耽搁安装的小区监控,天晴后,也立马就安装好了,并且24小时对小区进行监控。
两家人都不怎么回来了
在两家人居住的4号楼第二单元的楼道口,记者看到了贴在邮箱上及楼道口门上的三张供电公司催费通知单。其中一张是503室张老师家的,上面显示电费已有一个月没缴纳了;另两张是603室吴老师家的,她家也有两个月没缴电费了。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吴老师偶尔还会回来拿拿衣服什么的,不过很少看见;而张老师,只在出事后的几天偶尔会回来,其间,张老师的儿子也回来过几次,后来就再也没人回来了。
在教师新村小区保安室内,一名保安正在仔细阅读本报对死者妻子张老师的专访。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他说:“我看的这份报纸,还是吴老师送给我们的呢。出事前,吴老师订了两份报纸,一份晨报,一份《少儿画报》。她把晨报送给了我们,而《少儿画报》则是让我们每天收到后,转交给她熟识的一位老师再带给她。”
庭审先知道
检方将指控嫌犯杀人、盗窃
方一,男,1972年出生,湖北罗田县人,案发时在合肥市育英中学当语文老师。
检方指控,2010年3月28日,方一因垃圾堆放问题,将被害人李某杀死碎尸,还盗走李的挎包,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并穿走死者的一双皮鞋。
2010年6月11日,方一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李某系被捂口鼻及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分尸;经价格鉴定:李某手机价值960元、皮鞋价值200元。
检方认为,方一仅因琐事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分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杀人后又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庭审当天,检察机关将有“重磅”证据提交法庭。
本报记者 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