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因朋友开玩笑讲粗话打死对方

2010/11/20 14:37:3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38岁的张某因为对方一句开玩笑的粗话,就趁着酒意一怒之下将“朋友”殴打致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张某目无国法,醉酒生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金黔在线讯 38岁的张某因为对方一句开玩笑的粗话,就趁着酒意一怒之下将“朋友”殴打致死。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6月19日晚上8时许,被告张某酒后步行至贵阳市白云区延安村附近时,遇到刘某骑着摩托车载着王某,张某上前邀约二人喝酒,王某顺口骂了一句脏话,结果惹急了张某,张某顺势将坐在摩托车上的王某拽下,对其头部拳打脚踢,王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法庭上,张某称他和王某平时是朋友,当时因为喝酒了有点冲动,才发生互殴,是王某先向他寻衅滋事,且认为当时出手不重,不至于将王某打死,而且面对法官询问当时事情发生的状况,张某均称因为喝酒了,当时的情形记不清楚。

  经法医鉴定,王某死亡原因系特重型颅脑损伤,最终至枕骨大孔疝形成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张某目无国法,醉酒生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