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房屋没有拆迁之前,由母亲一直居住,一大家子相安无事;可房子面临拆迁,数十万拆迁款“从天而降”,考验了李某家的母子亲情——李某将母亲和三个姐弟告上了法庭,最后经法院判决,李某得到2万元拆迁款。
近年来,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一边是只有今生没有来世的血脉亲情,一边是突然而来的几十万巨款,如何在两者之间进行取舍,确实有些纠结。我们不能说,要钱就不对,这毕竟也是他的权利;但面对利益,当权衡深思:面对的是养育自己的亲人,有必要对簿公堂么?如果以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会不会更有利于亲情的维护?
这是以情而言。依法而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据此,李某想继承父亲的遗产,只能在房屋的一半范围内启动。
面对双方不能达到一致的情况,法官断了这桩家务事,依法析产,平息纷争。但官司的背后引人深省:获得了应得的权利,如果亲情受到伤害,这,值不值得?(记者 叶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