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继学 通讯员 谢彬彬
本报讯 17日晚,雷某的手机在鲤城金龙街道后坑社区的工厂宿舍丢了。第二天,他去补了手机卡后,收到一条手机防盗追踪短信,通知他的手机更换了新号码。
前日上午,雷某叫女友小吴给那个新号码发信息,试着把他钓出来,“那人知道是女的,应该是会上当的”。小吴跟对方发信息称,“大哥,你好,我是贵州人,刚来泉州,工作没找到,无依无靠的。能不能帮忙找份工作?小妹感激不尽”。对方是名男子,看到一陌生女子的信息,很感兴趣,约小吴出来见面。当日中午12时许,雷某抓住男子,将其送到金龙派出所。
男子姓代,他落网后称,手机是从一个小孩手里买的。目前,代某因明知手机是赃物还购买,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