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热线消息 (记者 张希文) 费县一三龄男孩因病到费县人民医院治疗,没想到孩子住院几个小时后就去世了。家长认为医院要负全责,而医院则表示,孩子送医院太晚,到医院后就实施抢救,但抢救无效,家长如有异议可做医疗事故鉴定。
22日上午,郭先生告诉记者,3岁男孩是他的外甥,费县费城镇大山前村人,11月14日,孩子在家里感冒了,过了一夜退烧后孩子一直有点干呕,后来姐姐、姐夫便将外甥送到费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16日8点30分到达的费县人民医院,医院让交了2000元的押金后,就给孩子挂了吊瓶,没想到半小时后孩子脸色发青,开始泛白点,不一会就去世了。”郭先生说,孩子入院后医院根本没检查就治疗,去世了才去化验血液,完全不符合治疗程序,他们都认为是医院失误造成孩子迅速死亡的。
郭先生说,出事后到现在过去6天了,但是医院一直没有给任何答复,他们全家人都在医院等待处理结果。
记者就此采访了费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王主任表示,孩子送到医院时面色发青,口中有沫,检查显示已经“无血压”,且呼吸近乎衰竭。医务人员随即将孩子从门诊一路护送到儿科病房进行抢救,并且当时就向孩子家长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王主任称,医院随后组织了相关科室的主任共同协助抢救,但最终没有抢救过来。“医院诊断为,孩子是哮喘引起的呼吸循环衰竭,因为入院太晚,导致抢救无效死亡。”王主任说,事后家长质疑,虽然医院多次向家长解释,但家长一直无法接受,并采取其他措施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王主任建议,如果家长有异议,可做一个医疗事故鉴定,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