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通知让教师捐款 所捐数额与工资挂钩

2010/11/26 11:29: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的所有中小学领导均收到一份由区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帮扶解困和再就业专项募捐活动,并规定了捐款的具体标准和对象。区教育局已向各学校领导沟通,捐款完全为教师自愿,家庭困难的老师可以不参加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的所有中小学领导均收到一份由区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帮扶解困和再就业专项募捐活动,并规定了捐款的具体标准和对象。虽然此次捐款,学校和教育部门领导均宣称是自愿,可部分老师却认为,规定了具体捐款标准和对象,宣称的自愿捐款实质变成了“被自愿捐款”,同时不公布捐款最终去向,操作上不透明。对此,广陵区教育局回应,此次捐款是区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号召的,教育局也是响应政府号召,捐款完全属于自愿,不会强制。

  □快报记者 李绍富

  一则捐款通知

  月收入3000元以下至4000元以上分三个档,捐助金额分别为400元、500元和600元

  在职教师接到定额捐款通知

  今年11月19日,扬州市广陵区一所公办小学的王芳(化名)和同事接到学校领导通知,称教育局要求所有在校老师进行一次捐款活动,而且每个人必须参加,捐款标准也固定了,请老师们到区教育局网站上了解捐款的具体问题,并尽快向学校负责收款的老师按照标准捐款。

  王芳和同事得知此消息后,立即上网登录广陵区教育局网站查看捐款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解困和再就业援助的力度,广陵区教育局根据区政府《关于2010年度广陵区解困与再就业资金筹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在职教师进行一次专项捐款。

  《通知》规定捐款对象为学校在职教师,具体捐款数额,根据其月收入分为三类。其中,月收入3000以下的,捐助金额为400元;月收入在3000元到4000元之间的,为500元;月收入4000元及以上的,捐助金额则是600元。同时,《通知》还特别注明,此次专项捐款以各单位实有在岗人员收取,不按工资关系计算。该《通知》最后要求各学校尽快根据要求组织捐款,收齐后于11月30日前直接送缴江苏银行广陵支行广陵区教育局的财政特设专门账户,并到教育局财物审计科开票据。

  最新进展

  区教育局已向各学校领导沟通,捐款完全为教师自愿,家庭困难的老师可以不参加

  撤下捐款通知

  此前,广陵区教育局的捐款通知一直挂在教育局的网站上,前天傍晚,记者反映了部分老师的意见后,教育局立即从网站上撤下了捐款通知,但是捐款活动照常进行,并强调自愿。

  “没想到一件好事,最后让人觉得不舒服,既然通知引起了老师不满意,我们就撤下来。”广陵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勇称,昨天上午,他们已经和各学校领导沟通,捐款完全为教师自愿,自身家庭比较困难的老师,可以不参加此次募捐活动。

  教师们反应

  有老师认为,说起来是教育局组织,教师自愿,但下发的通知丝毫看不出自愿的意思

  明确具体标准

  还是不是自愿

  据该区某小学一领导透露,刚接到教育局的捐款通知,发现有具体的捐款标准后,他也觉得不是很合适。“明确了具体标准,还要求按照实有在岗人员来收,就让人感觉有强迫的意思。”该校领导称,捐款通知下来后,部分教师确实有些情绪。

  昨天下午四点左右,记者在广陵育才实验学校门口,随机询问了几位老师,他们均表示知道捐款一事,准备近期按规定标准捐款。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老师称,他认为号召捐款是件好事,老师都会响应的。不过,对规定捐款标准,而且要求全员必须捐款的做法,该老师却不赞同,认为虽然大家都掏了钱,心里肯定不舒服。

  “这个捐款的要求,单纯按照每个老师的月工资来统一标准,不是建议标准,而是硬性规定,太不合理了。”该老师举了一个例子,有的老师,虽然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可家庭负担重,捐600元就比较困难了。

  另一老师称,家庭条件很好的老师,即使想多捐,可标准摆着的,也不好意思掏钱,因为怕别人说炫富。有老师认为,虽然此次捐款,说起来是教育局组织,教师自愿,但其下发的捐款通知中,丝毫看不出捐款自愿的意思。

  “现在学校领导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老师只有接受的份,谁都不想为这点钱,去得罪学校领导,而且听说捐款明细都会公布的。”广陵区一不愿具名的小学老师称,没人敢不捐,所以此次捐款,实际上就成了摊派。

  资金用途不明

  专款能否专用

  捐款资金的最终去向和监督问题,老师们也非常关注。“这个是好事,大家都应该尽一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作为捐款人,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怎么使用的,哪些人受益了,有权知道。”一老师称,可在捐款通知中,并没有提到最后会公布捐款最终去向,以及具体使用办法。

  部分受访者认为,既然捐款的项目为解困和解决再就业资金,那政府财政应该有专项款,因财政不足等原因,向社会募集,也很正常,但必须要有渠道保证专款专用。“这笔钱,确实到了需要帮助的人手中,那才起到作用,但现在只让我们捐款,却不公布最终受益人,而且看上去还必须捐,不得不让人产生一些疑问。专款到底能不能专用,怎么个专用法,应该解释清楚,并张榜公布,接受捐款人监督。”一老师称,希望教育局能在组织捐款时,就把这些问题说清楚。

  教育局回应

  改变以往松散的捐款形式,把个人自愿行为规范为集体组织行为,希望全员参加但不强制

  希望全员参加

  但是并不强制

  广陵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勇承认,该局最近确实根据广陵区的文件要求,正在组织全区在职教师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解困和再就业资金募集工作。不过,他认为,此次捐款,虽然规定了捐款标准,但并非是强制,因为他们下发的捐款通知只是一个通知,并非是文件形式下发,通知中虽然要求按照在岗人数全员收取,但并没明确说非参加此次捐款不可。

  “本来这是一次松散的自愿捐款活动,最近几年每年都有类似的捐款,以前没有统一过标准,后来发现松散进行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所以这次才决定改变这种松散的形式,把个人自愿行为规范为集体组织行为,以为这样做,效果好点。”刘勇说,没料到这一规范,却带来了负面影响,可能让人感觉有些强制的味道了。

  既然说此次捐款是自愿,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那为何在教育局下发的捐款通知里,又明确规定按照在职职工全员收取呢?对此,刘勇的解释是,教育局的最终目的仅是希望达到全员参加的目的,并不是说每个人必须参与。

  “家庭条件本身就比较困难的老师,可以不参加的,而部分老师希望改变捐款的用途,直接资助班级里的贫困生,这个是允许的,教育局也是提倡的。”刘勇说,前天上午,广陵育才实验学校的领导还跟他沟通此事,说学校有一个老师家里比较困难,不想参加,另一个老师希望直接捐助班上的贫困生,教育局都同意了老师们的想法。

  捐款上缴专户

  教育局不支配

  刘勇称,此次捐款,在区里的其他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在开展,教育系统目前进度算是比较慢的。“我们教育系统,此次捐款给出的标准只是自愿,钱也不是直接从工资里扣,而是每个学校指定一个校领导作为负责人。刘勇称,这个标准,也是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来执行的。

  对老师们提出的资金怎么用的问题,刘勇称,“到时候都在系统内公布的,而且收的款都会由教育局计财科开票,并直接打入劳动局的专门账户中,做到有据可查。”刘勇还说,款项最终去向,捐款人确实有权利知道,但这笔款子不是教育局来支配,所以最终去向,教育局无法提供。刘勇称,全区在职的教师有1000多人,他相信大多数老师都会自愿捐款的。

  有知情者透露,此次筹资不单是在区教育系统,在该区其他机关和事业单位,也正在推行。

  区政府解释

  区政府以文件形式来号召此事,是希望各级部门能重视此事,保证相关的款项能筹集到位

  政府确有发文

  希望重视捐款

  广陵区教育局为了说明此次捐款标准并非教育局制定,只是传达区政府文件精神,还将广陵区政府于今年10月15日向教育局下发的文件复印件拿给记者看。区政府文件的复印件显示,此次解困和再就业资金筹集方式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区政府财政资金,筹集额度为180万元,由财政专项拨款解决。另一部分则来源于社会资金,额度为110万元。

  文件上对此次解困与再就业资金向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筹集的标准与广陵区教育局向各学校通知的标准完全一致。文件中还明确规定,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需按照在职人员数量收取专项捐款,并要求相关领导全力落实好此事。

  广陵区政府办公室一姓谭的副主任承认,区政府确实向全区的各乡镇、街道以及事业单位、区里的机关下发过筹集解困和再就业资金的文件。“文件具体是什么时间下发的,我也记不清楚了,这是件好事,大家都应该支持。”谭副主任称,虽然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但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需要帮助的人还不少,所以有条件的人都应该提供帮助。谭副主任称,区政府以文件形式来号召此事,是希望各级部门能重视此事,保证相关的款项能筹集到位。

  是个指导标准

  专款接受监督

  对捐款标准问题,谭副主任称,区政府文件中的标准,只是一个指导标准,实际操作中,捐款不设下限,向上也不封顶。“如果你不愿意,也可以不参加此次捐款活动,但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愿意的。”谭副主任称,因为没办法调查每个人的家庭收入情况,所以政府只能根据筹款对象每月的工资收入,来确定一个指导标准,并希望在今年年底能完成。

  而对资金的使用问题,谭副主任表示,主要是用于春节时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的慰问,以及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的专项支出。“这笔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全程都有专门的监督和审计部门介入,每笔资金的使用时间和用途以及收益对象都很明确,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和捐款人的监督。”谭副主任称,绝对会做到专款专用。

  快评

  自愿捐款背后

  暗藏权力震慑

  捐款遭遇不满甚至抵触,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问题百出的逻辑。

  第一,区政府事先制定了筹资计划,其中,来源于社会的资金额度计划为110万元。既然区里有了任务计划,就要有相应的“执行标准”。于是捐款的对象划定了,捐款的指导标准也明确了。这一上来,是不是就已经把自愿性质的捐款,抹上了行政色彩?

  第二,区里有了110万的任务计划自然就会进一步落实到各个职能体系中。正如知情者所言,此次筹集,不单是在区教育系统,在该区其他机关和事业单位也正在推行。可以想到的是,任务下派之后,各职能体系必然是根据区里的“执行标准”对待捐款工作。这样一来,捐款的方式必然要从“松散”变成“规范”,否则仅仅是倡议,任务如何确保完成?

  第三,与行政化手段并行的是行政化的指导思想。区政府对待这项任务的指导思想是“希望各级部门重视,保证相关的款项筹集到位”。有了这个指导思想,还有谁敢再怠慢这项筹资任务?

  第四,在自愿的问题上,区政府考虑的是“如果你不愿意,也可以不参加此次捐款活动,但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愿意的”;区教育局的解释则是“教育局的最终目的仅是希望达到全员参加的目的,并不是说每个人必须参与”。两番话有异曲同工之处。看上去都是主张自愿,但是似乎都带着异口同声的“官腔”,相信会怎么样,希望会怎么样……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全员捐款的结果其实是在他们预料之中的?如果真如他们所料,如此一级级地把预期传递下去,权力震慑怎么可能不对捐款行为产生影响?

  很多体制内的教师接到通知后感觉被强制捐款,这种感觉是一种对“不得不捐款”“不敢不捐款”的担心。这其中隐含着很多“不敢说”也“不能说”的内容。

  而有关方面始终强调不强制,却又冠冕堂皇地说着“相信”和“希望”,似乎又在暗示着什么,震慑着什么……

  把行政权力隐性植入到具体工作中,暗藏权力震慑,得到的或许是一两个项目的圆满结果,伤害的或将是***的民生基础。用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的话来说,不管是权力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不是做好事,如果违背当事人意愿,就是在破坏人们对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无异于杀鸡取卵。社会只有“期待人们的自觉”,才有可能建立“长期的相互帮助的良好社会风气”。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