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通讯员韩敬华 记者 吴慧) 一男子因为家庭贫困竟然打起自家亲生女儿的主意,一年之内先后卖掉了两个女儿,在卖第三个女儿时被公安人员抓获,这位父亲最终换来十年有期徒刑。
刘政是江西省永丰县人,有七个子女。刘政供述,女儿梦梦是2004年12月出生的,2006年,他和第二任妻子王美一起在临沂河东太平镇打工。当时王美在工地厨房做饭,认识一个卖菜的老太太。刘政曾经给老太太讲过准备把小孩卖掉的事,老太太就多次给他联系买主,最后联系了一个叫沈华的人,用13000元把梦梦买走了。
女儿婷婷是2006年1月6日出生的,当年10月份,刘政通过河东区某村一小卖部的老板,以9800元的价格将女儿婷婷卖给了村民张兰抚养。
2009年3月30日8时许,刘政在其租住的家庭旅馆内经旅馆老板马贵介绍,欲将亲生女儿阳阳出卖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刘政供认不讳,并称“两个孩子均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家里穷抚养不起小孩,把小孩送给别人时别人给钱就拿着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政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构成拐卖儿童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