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举报官二代遭跨省追捕 警方称作法并无不妥

2010/12/1 7:21:3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天下午,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政工监察室徐主任在询问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后称,确实有宁夏吴忠警方来到了灌云。综合  王鹏父亲王志昌告诉记者,王鹏于2003年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就读,马晶晶是他的同班同学,而且住在同一间宿舍。

  焦点一:马晶晶成绩如何? 校方称在校成绩合格

  王鹏及网友的举报材料均显示,马晶晶在校时学习成绩很差,凭他的能力,在488名报考者中取得第一名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马晶晶在校时学习成绩到底如何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马晶晶曾就读过的兰州大学,该校文学院一名老师听说记者想了解马晶晶一事后,主动说:“这几天打听这件事的人很多,我们也看到了网上的帖子,但马晶晶和王鹏都已经毕业3年多了,对他们在校的表现,我不太清楚,你们最好向学校宣传部了解一下。”兰州大学宣传部有关人士接到记者的电话,口气中满是无奈:“最近几天我们已经接到过不少电话了,都是全国各地的媒体打来的,还有不少网友打来电话,向我们打听马晶晶和王鹏在校的表现。”她告诉记者,校方看到网上的报道后,专门找到当年教过马晶晶的老师了解情况,“据我们了解,马晶晶在学校期间,成绩的确不算好,但也不像网上说的那么差,他在校期间,各门课基本上能达到合格水平,学习态度还算是认真的。”对于网上所称,马晶晶没有拿到毕业证,“我们了解到,他的各门课考试合格,符合教育部和我们学校颁发毕业证的相关规定,他拿到了毕业证。再说没有毕业证,他就不具备本科学历,根本没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马晶晶目前所在的银川市团委,该单位办公室有关人士称,“关于马晶晶的事,我们一律不回应。”记者问马晶晶目前是否正常上班,她表示,“我们上班都很忙,也不会去查你的身份。如果你真的要采访,请你带着记者证,来我们单位当面采访。”说完,她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焦点二:马晶晶有无作弊?

  人事厅、组织部态度不明

  王鹏举报称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事实究竟是什么样呢?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称,人事部门已经注意到了网上的帖子,而且针对马晶晶的考试情况也做了调查,“据我所知,这件事已经出了调查结果,而且已经向自治区组织部汇报了相关情况。”记者问她调查的具体结果是什么,她表示自己到公务员局工作不久,不太了解情况。记者提出,网上称马晶晶的父母与宁夏人事厅领导关系不一般,希望了解这方面情况,她表示“领导的事我们不清楚。”当记者提出向公务员局领导了解此事后,她称“我们两个局长,一个到广州出差了,另一个在单位开会,你下午5点再打电话过来吧。”但昨天下午5点左右,记者联系了公务员局,对方称局长仍在开会,过了半小时后,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接电话的换成一名男性,对方称领导不在,并表示单位马上就下班了,至于记者想要了解的情况,他的回答与前面的女工作人员一样,“我是刚轮岗到这个单位的,才来了一个月,不太了解情况。”

  针对公务员局工作人员所称调查结果向组织部汇报一事,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部求证,组织部办公室称不太了解相关情况,并表示没有收到过人事厅公务员局的调查结果汇报,“你问一下我们公务员处吧,如果人事部门汇报情况,应该汇报给他们。”记者接着联系了组织部公务员处,但对方表示他们不清楚情况,也没有要求人事厅公务员局汇报相关情况,更没有收到调查结果的汇报。

  焦点三:举报出于啥目的?

  生活中的王鹏很有正义感

  王鹏毕业后,来到甘肃省图书馆工作,同学马晶晶到宁夏银川市团委供职,按理说两人之间并无利害冲突,为什么王鹏要再三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问题呢?对此,王鹏的父亲王志昌称,王鹏在学校时学习认真,而马晶晶则与他相反,两人同在一间宿舍,马晶晶经常玩游戏,影响了王鹏的学习,王鹏很看不惯他。但这并不是王鹏举报他的主要理由,王志昌称王鹏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孩子,王鹏认为马晶晶不是凭自己的努力,而是凭借着父母的力量在公务员考试中被顺利录用,这对其他人很不公平,这也让王鹏感觉不公平。

  对于这种说法,兰州大学宣传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王鹏在校期间的确表现很好,他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属于良好,综合表现还是不错的。至于王鹏与马晶晶在生活中有无矛盾,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老师说过这方面的事,不过同学之间朝夕相处,有时难免产生矛盾,这也是正常的。“在生活中,王鹏还是属于那种比较有正义感的。年轻人看到不平事,总喜欢说一说,这也是正常的。”记者问她对于警方跨省追捕王鹏一事怎么看,她表示:“毕竟我们不太了解具体情况,不太好评价。”

  昨天下午5点多,记者终于联系到了图书馆的一名工作人员,她没有透露自己的姓名,但她告诉记者,“王鹏平时工作就很认真。他跟周围同事的关系处得也很好,在工作中从来不得罪人。他在生活中是一个挺有正义感的人,看到社会上有什么不公平的事,就想说一说。”

  焦点四:是公诉还是自诉?

  吴忠利通区警方说法前后矛盾

  据记者了解,王鹏遭跨省追捕后,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负责此案的石姓副队长接受采访时称,警方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其理由是王鹏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刑拘王鹏是因为王鹏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警方认定其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追捕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他们称王鹏涉嫌诽谤一案,是一起刑事自诉案,即受害人马晶晶向警方提起自诉,请求警方将诽谤自己的王鹏依法处理。记者提出,马晶晶在银川工作,王鹏更是远在甘肃,吴忠警方为什么会跨省追捕。“诽谤产生的危害在我们吴忠,再说马晶晶的户籍在吴忠,马晶晶父母的户籍也在吴忠,所以我们依法对王鹏采取措施。”有关人士称,警方在该案的定性、抓捕、拘留等过程中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无不妥之处。但当记者提到,石姓副队长称该案是公诉案件,为什么现在成了自诉案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近期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通报该案的适用法律法规、具体实施行动等情况,目前看来,警方的做法没有不妥的地方。”记者专门就这一问题,联系了利通区分局的上级吴忠市公安局,该局秘书处有关人士称“这件事我们还不知道,所以不知道说什么。”记者提出网上对此事反响很大,对方表示“我们会关注的”,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王鹏其人

  王鹏曾有机会

  保送北大读研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了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王鹏的老家。伊山镇是灌云县的城关镇。在城区一个小院子内,记者见到了王鹏的外公和外婆。王鹏今年82岁的外公孙振国对记者称,目前女婿王志昌不在家,女儿孙霞去医院看病了。

  孙振国说,自己从灌云县一家企业退休后,一直呆在家里。他们老两口最近一次见王鹏,还是今年春节。“春节的时候,王鹏回家,也就三五天的时间,当时来看了我们。剩余的几天都和他以前的老同学在一起。随后,就急匆匆地返回兰州了。

  孙振国介绍,王鹏今年26岁,从小就在县城长大,他父亲在供电部门工作,待遇还可以,从小可以说衣食无忧。他是个乖孩子。从小学到高中,成绩一直很好。从灌云县朝阳实验小学毕业后,考入了灌云县高级中学。读初中和高中期间,很爱学习,经常去上晚自习。成绩也很好,一直在全校名列前茅。2003年考上兰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后,大一就过了英语四级,大二就过了英语六级。“每年都能获得奖学金,家里也没怎么花钱!”大学毕业时,已正式成为了共产党员。2007年毕业后,他从甘肃兰州回到了江苏,并在苏州一所职业学校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当时在苏州工作了两年。”

  “2009年,甘肃省文化厅招考工作人员,当年,王鹏参加了这次考试,报名的人有上千人,王鹏从中脱颖而出,他最终被录用,工作岗位被安排在了甘肃省图书馆。”孙振国说,他第一年是试用期,每月工资3000多元。现在刚转正没多久!

  孙振国对记者称,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也搞不清楚。“在网上举报一些黑幕,怎么就会被抓起来,怎么不查查举报的事情到底是否属实!”

  昨天傍晚,王鹏的舅妈胡彩霞面对记者时称,王鹏大学毕业的时候,当时要被保送到北京大学读研的,因为他学习的是现代文学,而保送的专业是古代文学,因为专业的问题等原因,没去成。

  专家说法

  侮辱诽谤不应

  与公权力扯近

  近年来,因为举报或者批评被警察以“诽谤罪”胡乱抓捕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次,如山东曹县青年段磊案件、重庆彭水诗案、河南王帅发帖举报土地违法案被灵宝警方跨省追捕等等。

  针对公民、网友举报遭刑拘一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方磊律师称,诽谤罪应该是产生了严重后果,如造成被诽谤人自杀、发疯等,或者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王鹏举报一事显然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另外,公安机关对王鹏采取刑拘,前提是要确定王鹏的举报是捏造事实,但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尚不能确定王鹏的举报内容就是捏造事实,在这一点上公安机关一定应该有充足的证据和理由。方磊表示,最近最高检为了防止地方官员滥用权力以诽谤罪侵犯公民的举报权,规定对这类案件必须上提一级进行批捕,即县级检察机关不能批捕。但就目前看来,王鹏被刑拘后,检察机关应该在3至7天内根据案情,决定是否批捕,下面关键看检察机关的做法,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警方刑拘措施理由不充分,证据不充足,就会驳回警方的请求。对此,王志昌仍然很无奈:“即使上提一级,还是在吴忠市检察院,马晶晶母亲是吴忠的政协主席,这也难免不公平呀!”

  据记者了解,王鹏被吴忠市警方刑拘一事已经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日前表示,近年来发生的以涉嫌诽谤罪刑拘公民的案件表明,部分执法人员目无法纪,肆意行使公权。周光权教授认为,侮辱诽谤这一类罪行,本质上只是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侵权纠纷,不应和公权力勉强拉上什么关系。但跨省追捕之类的事情一再发生,是因为做这种事的人违法成本太低,应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对警察随意介入侮辱诽谤这一类案件,要进行强有力的监管,避免诽谤罪成为公权力机关压制公民的工具。

  周光权教授建议,因涉嫌诽谤罪刑拘公民、网友这类事件,应在立法层面进行检讨才能杜绝再次发生,建议将侮辱诽谤这一罪名从刑法中剔除,这类事件应该以民事纠纷论处,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的范畴而不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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