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男子薛延芬酒后点蚊香睡觉引起火灾,不理消防人员制止,对着受困六楼住户大喊“快跳!抱着棉被跳”,造成两死两伤,法院认为薛姓男子涉及过失致死判刑1年8月,另判赔两名伤者66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桃园地方法院调查,薛延芬(42岁)是中坜市“欢喜中原大厦”住户,2009年4月16日凌晨酒后返家,点蚊香睡觉,疑踢倒蚊香引燃棉被和装潢,导致浓烟弥漫整栋大楼;清晨六点他被烟熏醒,迅速跑到屋外,在中庭对着在六楼顶的住户大喊“往下跳、赶快跳”,消防分队长张国贤制止,并大喊要受困住户“不能跳”。
薛延芬不听,回呛“不跳要等烧死是不是”后再度大喊“跳”、“赶快跳”、“抱着棉被跳”,住六楼的住户余健勇、张钧成等四人,因受烟雾影响不明火场情况,加上刚从睡梦中醒来急着逃生,误认是消防员呼叫导引往下跳,余、张二人死亡,潘、王重伤。
潘姓住户下半身瘫痪,王姓住户得长期复健,分别对薛延芬求偿560余万元和100万元;法院审理时,两人表示,我们是听薛姓男子的话才跳楼的,因当时都是浓烟,惊慌失措中,误以为消防员在楼下叫“赶快跳”;消防分队长张国贤作证说,“如果不是有人鼓动跳楼,这场火灾不可能造成伤亡”。
薛延芬面对两名伤者求偿,民事审理时对被害人爱理不理,不道歉和解外,甚至说要放弃答辩拒绝出庭;刑庭审理时冷冷说“我是救人。”令被害人气炸。薛延芬2010年初被发监执行,求偿案审理时他不出庭,摆明“随你怎么判”。
因受薛延芬鼓动跳楼重伤的潘姓、王姓伤者,事发后已搬离社区。社区刘姓***说,“薛延芬不可能有钱赔”,因为他的小套房就算拍卖可能也不到一百万元,根本没能力赔偿。
薛延芬因鼓动受困住户跳楼造成伤亡,除吃上民事求偿官司,另被依过失致死罪判一年八个月,目前在监执行;两名死者家属的求偿官司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