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7岁的女工张福玉,下晚班后到集体宿舍的公共浴室洗澡,结果被发现赤身**体倒在地板上,医护人员达到现场后发现其已死亡。这是11月23日晚11时许发生在常平中玉服装厂的事情。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厂方救治不当,要承担相应责任。厂方称没有延误救治,等尸检结果出来后再定责任划分。
覃娟是张福玉的女儿,母亲出事后她找了事件的目击者。她转述张福玉工友的话说,11月23日晚上10点半左右,张福玉下班回到宿舍休息,因为冲凉房是集体共用,张福玉等到11点10分左右才轮到洗澡。
半个小时后,有舍友要上厕所,就到冲凉房叫门,但里面没有回应,约11点50分许,这名舍友到隔壁宿舍上完厕所,在返回的路上发现冲凉房的门掩着。舍友发现张福玉光着身子躺在地板上。舍友们将张福玉抬出冲凉房,等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张福玉已经死亡。
覃娟说,她去事发的冲凉房看过,里面没有抽风机,一扇小窗户只打开一条缝隙。她推测张福玉可能受不了水汽的闷热而晕倒,然后挣扎着打开冲凉房的门,但还是未能逃生。
覃娟认为,张福玉被发现瘫倒在地时还有气息,但是工厂救助不当才导致最终的死亡,因此工厂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前天下午,事发的中玉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并未直接接受记者的采访。当天晚些时候,工厂通过负责调解的松柏塘村委及当地派出所回应称,厂里并没有延误救治,至于厂方要承担多少责任,要等待尸检结果出来后才能下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