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8时15分,贵阳市市府路世纪夏都工地发生一起塔吊主吊绳断裂,造成塔吊吊运的商品砼输送泵管坠落,造成3死1伤。(本报昨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安委会将“12·15”市府路世纪夏都工地较大事故处理工作列为省级督办,涉嫌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事故单位与两名死者家属就死亡赔付金问题已经初步达成协议。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事故地点,看见世纪夏都工地大门紧闭,施工现场空无一人。发生事故的塔吊上的钢丝绳已经不见踪迹,偶尔走过的工人也是表情木然。对于记者的采访,世纪夏都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一律回答“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省和贵阳市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孙国强要求省安监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贵阳市做好死者、伤者的善后工作,采取措施确保不再发生次生事故。贵阳市市长袁周也对事故调查、善后等工作做出明确指示和要求。南明区政府和贵阳市安监局、住建局、质监局、公安等部门领导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由于处理及时得当,并积极开展善后工作,死者和伤者家属情绪稳定,事故现场很快清理完毕,紧邻事故现场的市府路交通恢复正常。
16日,省安委办责成贵阳市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省安委办决定将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列为省级督办。贵阳市政府已组成事故管理组、事故调查专家组、事故现场组、事故善后处理组等机构,全力投入工作。
目前,事故调查组已经分别对出事故的钢丝绳的下端和上半部按照法律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封存取证,之后将进行相应的检测和技术分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一次性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由市州地级安监部门负责调查取证。而我省于去年在全国“开先河”率先将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生产事故施行省级督办制度。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田德明强调说,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如果事故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没有防范措施、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中有一条不落实,不予结案。”据田德明处长介绍,此次“12·15”市府路世纪夏都工地事故,是2004年省安监局成立以来的我省第一起吊车钢丝绳断裂事故。市府路世纪夏都在建项目的总承包是贵州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具体施工单位是其所属的第九公司,死亡和受伤的工人属于负责给该项目供应混凝土的城上城商品混凝土公司。
昨日,省安监局向全省9个市州地安监局通报了“12·15”市府路世纪夏都工地较大事故,要求立即开展对全省高层建筑工地塔吊安全的全面大检查,防范和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天上午,省安监局监管二处联合贵阳市安监局就已经开始了对贵阳市建筑工地百余台塔吊的全面安全检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止昨晚记者发稿时,事故单位与两名死者家属就死亡赔付金问题已经初步达成协议。伤者周开乾正在接受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