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徐晗 记者 金旻矣)“不付10元过路费,就别想离开!”昨天,家住新港老芦公路的薛先生在新港四灶村遇到一件荒唐事:借一户村民家门外小道行车调头,竟被该户主人强行征收“过路费”。
昨天中午,薛先生开着一辆小型面包车,前往新港四灶村一户村民家安装窗帘。由于附近正在修桥,路线不熟的薛先生一下子没了方向,将车子开到了四灶村200多号一户村民家门前。发现开错后,薛先生正欲调头,一名50多岁的妇女突然出现,张开双手拦车,扬言:“车子路过我家门口,必须交10元过路费!”双方僵持了近40分钟,万般无奈之下,薛先生拨打了110报警。
浦东新区书院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警方告诉这名妇女,对家门前的道路私自征收“过路费”是不合法的。经调解,薛先生最终分文未付,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