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曾因修房子争土地,叔侄两家发生纠纷。63岁的胡开平为了报复侄儿一家,将带有“毒鼠强”的液体用针管和竹签注射在柑橘内,毒死了侄儿家8岁的女儿小红(化名)。本报11月26日曾做报道,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开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福先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
2008年12月,家住息烽县九庄乡的胡开平和张福先夫妇因修房子争地与侄儿胡兴国、杨运琴夫妇发生纠纷,期间双方发生冲突,64岁的张福先被侄媳妇杨运琴打伤,经过法院调解,张福先治疗后逐渐康复,但两家却从此反目成仇。
为报复胡兴国一家,在掌握了胡兴国、杨运琴之女小红经常在自家院子内的柑橘树上采柑橘吃后,胡开平于是买来毒鼠强,于2009年10月31日晚,把毒鼠强与水混合后,用医用注射器及竹签将毒鼠强注入其从自家柑橘树上采摘的两个柑橘内,并趁夜将这两个有毒的柑橘挂在侄儿胡兴国家院内的柑橘树上。第二天上午9时许,小红将两个有毒柑橘摘下并在家中与妹妹小雪(化名)分食,小雪因为觉得柑橘味道怪异,就将橘子吐了出来,逃脱厄运,而当时年仅8岁的小红却毒发身亡。
法院认为,被告胡开平因与原告胡兴国、杨运琴发生纠纷,采取投毒的方式,致8岁女孩小红(化名)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案件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引发,被告胡开平认罪态度较好,其子女积极进行赔偿等情节,被告张福先为包庇丈夫,向警方提供虚假口供,隐瞒案件事实。一审依法判处胡开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福先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