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服50元违法处罚起诉 称为让***规范执法

2010/12/23 17:33:1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因不服交警部门5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省城一高校法学老师与交警队对簿公堂。胡敏说,自己的诉讼请求很简单,判令被告撤销处罚决定书、返还罚款50元、撤销扣除自己违章记2分的行政处罚行为。

  因不服***部门5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省城一高校法学老师与***队对簿公堂。昨天下午,该案在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是“小案子”却引人关注。原告胡敏表示,他不在乎判决结果,自己为了50块钱较真,是为了让普通百姓权利意识觉醒,让***规范执法。该案未当庭宣判。

  起诉 要求返还50元罚款

  昨天下午,胡敏当庭讲述了自己被处罚的经过。

  今年11月1日下午3时许,胡敏驾驶摩托车行至合肥寿春路与阜阳路交口等红灯,被***拦下检查证件。胡敏来到岗亭,***已经填写好处罚决定书让他签字,处罚理由是“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11月2日,胡敏向合肥***支队提出行政复议。11月14日,胡敏缴纳了罚款50元。

  11月6日,胡敏提出行政诉讼,以“自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执法程序明显违法”、“***处罚无证据支持”三条理由,将合肥***支队庐阳大队告上法庭。

  胡敏说,自己的诉讼请求很简单,判令被告撤销处罚决定书、返还罚款50元、撤销扣除自己违章记2分的行政处罚行为。

  庭审 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我当天根本就没有违法。”胡敏说,当时他配合检查却被莫名罚款。但在庭上,当班***也对情况作了说明:***是在路口将胡敏的车拦下,告知胡敏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违法了法律,胡敏这才将安全头盔戴上,并表示“你纠正我,我也知道错了,这不已经戴上了吗,能不能给予照顾不处罚?”但***并未采信,仍旧进行了处罚。

  胡敏称,***在执法中未向自己出示证件、亮明身份,既不告知原告违法行为,也不听取原告申辩,执法程序明显违法。根据规定,该行政处罚决定应依法予以撤销。

  但***部门回应称,行政处罚是在执法岗位上作出的,胡敏的违法行为是事实,***也听取了胡敏的申辩,还告知了胡敏救济途径,因此“整个程序是合法的”。

  较真 希望***执法更规范

  “首先我非常抱歉,因为我的区区50元,让大家兴师动众。”在法庭辩论的最后陈述阶段,胡敏说道,“但是我很无奈,因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最后只能寻求司法救济。”

  谈到为何要打这场官司时,胡敏告诉记者,自己是高校的法学教师,他并不想用这样的方式来炒作自己。“我希望通过本案,能让更多的百姓权利意识觉醒,能让***执法意识警醒,在今后执法过程中更加文明、规范。”对于结果,胡敏说他并不在乎,即使输了也会坦然接受。聂忠霞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