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的学生
讯(记者 曹静华)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学校课外作业量、作息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要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减负”。
12月23日,记者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了解到,该校正在实施系列保护学生视力的新举措。力求通过“学生视力同教师评优挂钩”、“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设立班级保护视力提醒员”等措施,保护学生视力,从而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改革。
“请同学们注意坐姿。”12月23日,上午第二节上课,三年级(4)班。老师刚走上讲台,学生杜若瑜就用洪亮而清晰的声音提醒同学们“把腰挺直,坐端正。”
老师请同学们打开课本读课文,杜若瑜赶紧提醒同学们读书时“身体要坐正,眼睛与书本距离为一尺,胸前与桌子距离为一拳” 。
同学们要写字了,杜若瑜关爱的声音又回响在大家耳际:“请注意写字的姿势。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为一寸……”
杜若瑜是班里的“保护视力提醒员”,她的工作是随时提醒同学们注意“听、读、写、坐、立、走”的正确姿势,以便让同学们更好地保护好视力。
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教导处主任何莉说,全校6个年级的36个班级中都设置了“保护视力提醒员”,他们将协助班主任落实学校新近出台的《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管理规范》。
“《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管理规范》是保护学生视力的一记重拳。”当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的107名教职员工,看到学校新近出台的《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管理规范》的内容时,纷纷向记者这样表示。
“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状态将与班主任的业绩挂钩”是这份管理规范的核心内容。记者注意到,规范中明确规定,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视力保健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班主任有权力、有责任对班级任课教师提出视力保健的要求,如果任课教师没能按照班主任及学校的要求对学生的视力予以保护,班主任应及时督察并上报。
记者了解到,这份管理规范虽然还是试行阶段,但却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老师、学生、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视力保护问题。
有的班级请来当眼科医生的家长为学生讲解保护视力的方法;有的班主任在班级里开展“爱眼小标兵”评选活动;有的班级将“学生每天完成作业的时间”添加为家校联系本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早在上学期,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已经拉开了“全力保护学生视力”工作的序幕,向全校家长发出了爱护视力的倡议书。在倡议书中,学校向家长们公布了各年级学生视力检查结果,指出了学生视力不良及近视的发病原因,并提出了预防的办法。
同时,学校倡议家长和学生共同重视参与到学生的视力保护中来。如果在一学期内,近视加深的学生不能参加班级评优评先活动。
“保护学生视力,落实在学生校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者了解到,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严格控制学生每日的作业量,通过培养学生珍惜时间,提高效率的途径,确保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学生的大课间活动时间足有50分钟,引导学生多参加体育锻炼;全校各班的窗帘都有两层,需要透光时拉白色的薄窗帘,需要遮光时,拉蓝色的厚窗帘;设立“视力保护试点班”,免费向学生提供坐姿矫正器……
新疆中小学德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自治区特级教师、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田征说,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好学生的标准不再是简单的学习成绩,而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身心健康。“在我校,我们把包括视力状况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