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疑借女儿读研摆酒席敛财续:被免职并调离

2010/12/25 15:01: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今年9月6日,本报记者报道了抚州市临川区太阳镇一副镇长以女儿考上研究生为名,宴请辖区鞭炮厂老板一事,引起了临川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记者从临川区纪委获悉,该副镇长已被免去职务,并调离原岗位。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党内给予警告直至撤职,行政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纪律处分,并没收违规收取的“红包”、礼品。

  本报抚州讯记者舒晓燕报道:今年9月6日,本报记者报道了抚州市临川区太阳镇一副镇长以女儿考上研究生为名,宴请辖区鞭炮厂老板一事,引起了临川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记者从临川区纪委获悉,该副镇长已被免去职务,并调离原岗位。

  临川区纪委廉政室的负责人张主任告诉记者,此事见报当天,纪检部门就成立调查组前往太阳镇,责令当事人姜某将所收除亲戚朋友外有业务关系的人的礼金全部退回,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对姜某进行诫勉谈话。临川区纪委还全区发文通报此事,内容为姜借女儿升研之机大摆酒宴收受红包的廉政问题。临川区委、区政府还对姜某进行组织处理,免去姜某常务副镇长的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

  针对此事,临川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干部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和家庭成员升学、入伍、结婚、生日祝寿、乔迁新居、工作调动等机会邀请非亲友对象参加庆贺酒宴。二是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本系统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等非亲友以外的对象发放请柬,大摆酒宴,借机敛财。三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庆贺酒宴不准使用公车。四是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科级及享受待遇)及子女办庆贺酒宴,必须在办酒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区纪委如实报告办酒宴的原因、时间、地点、规模、邀请对象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党内给予警告直至撤职,行政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纪律处分,并没收违规收取的“红包”、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