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小伙为什么一掷千金送厚礼》追踪
12月23日,一个开奥迪A6的余姚小伙在宁波给两位刚认识两天的打工仔送出十万厚礼——两条100多克的黄金项链、一部iPhone4、一部诺基亚C7,三人还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收到礼物的两人显然惊到了,一个连夜赶回老家,另一个紧张得去派出所报案。
就在收到礼物的小詹报警后第二天,也就是25日下午,余姚一位孙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堂弟两天内刷卡消费了13万,他怀疑是被人胁迫或诈骗。(详见本报12月26日、27日报道)
这两件事到底有没有关联?小伙子为何给陌生人送厚礼?事实的***又是什么?
昨天,当所有人都在翘首等待谜底的时候,当事人和知情人都沉默了。
江厦派出所的一位领导表示,余姚小伙送厚礼一事,是你情我愿的,收到礼物的当事人来报案,派出所对这件事进行了记录,但没办法立案。“至于孙先生说的堂弟两天内被刷掉13万元的事情,当事人家属表示压力太大,不愿意再对此事作出回应。”
不过,话机世界的一位服务员说,当天带着两位打工仔来买iPhone4和诺基亚C7的那位男士,留下了姓名和电话号码。
我发现,付款人的签名与12月25日孙先生报警时提到的表弟名字吻合。
昨天下午,小詹带着手机和项链又去了一趟江厦派出所,重新做了一份详细的笔录。
小詹说:“礼物我会还的。”
昨天晚上,我电话联系上了送礼物的余姚小伙子小孙。
对于送厚礼这件事,小孙说:“12月22日,我开车从家里出来散心。在开明街遇到了一个40多岁的男的,聊了一会,他跟我讲了很多人生道理。后来我又认识了他的老乡小詹。我平时没什么朋友,和他们挺聊得来,所以当天晚上就请他们吃饭了。第二天我要回家,所以想送点礼物给他们。手机和项链确实是我买来送给他们的。不过我不知道家里人以为我离家出走,后来报警的事。”
目前,收到礼物的小詹已经表示要归还礼物。而据一位知情人估计,另一位收到礼物的男子归还礼物的可能性不大。
浙江甬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敬伟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记者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