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道客村孤零零的“最牛钉子楼”(见习记者 高鹏 摄)
路口被堵(见习记者 高鹏 摄)
林鸿祥家安装的摄像头(见习记者 高鹏摄)
拆迁工地(见习记者 高鹏 摄)
海口“最牛钉子楼”:不是“钉子户”,为的是维护自身权益
12月28日海口消息 (见习记者 高鹏) 在海口市龙昆南路道客村这片拆迁工地上,一栋装着8个摄像头孤零零的“最牛钉子楼”是如何“存活”的?它的主人林鸿祥又是如何维护他自身的权益的呢?记者12月28日对他进行了采访。
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拒绝拆迁
林鸿祥告诉记者,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及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的拆迁范围为东到道客村三里路,西到龙昆南路,南至奇爽汽车美容中心,北至南方航空公司,涉及住宅21998平方米,土地面积21859.88平方米。据他了解,拆迁范围内有中高档小区,和1990年开通龙昆南路时被拆迁安置的60户居民,共涉及172户居民。
拆迁单位单方委托评估,评出每平方米土地补偿价1250元,每平方米房屋补偿价1350元,而目前该地段处在海口是最好的地段之一,土地和房产的价格,每平方米都在6000元以上。这样的价格让他无法接受,所以他一直没有搬。
他家的水表、电表多次失踪,只好安装摄像头维护自身权益
林鸿祥多次与拆迁单位商量未果后,他家就莫名奇妙发生许多怪事。2009年11月2日至今,他家的水表、电表多次被盗,露天电线也多次遭破坏,这给他们一家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花了2万多元买了电脑、电线、8个摄像头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安装后,记录下一次不明身份男子故意破坏他们家电线的行为,还有一次拍到了老父阻止工地砌围墙受伤的过程。
未协商好,拆迁单位就挖沟砌围墙,侵害了住户的利益
道客村这片拆迁工地上大多数住户已经搬走了,但还有少数的住户因为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协商好,所以一直未搬,林鸿祥一家就是其中之一。但5月13日,拆迁单位就开始砌围墙,把路基本上堵住了,他的老父亲在一次阻止拆迁单位砌围墙时还受伤了。11月2日,拆迁单位找来了施工人员挖沟,随后几天拆迁工地上出现了一条又大又深的沟。这些少数未协商好的住户进出家门的唯一通道就变成了深沟,不仅造成了出入的不便,还有安全隐患。
状告海口市国土局,海口中院确认该局作出的文件违法
据林鸿祥花费极大精力调查后发现,这片拆迁地段还没有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依法进行听证,就作出行政许可和审批。如果是美化城市,需要改变规划,进行开发,必须征求被拆迁户意见,或由被拆迁户共同组织资金开发,政府和被拆迁户共同得益。
在研究了拆迁相关法规条例后,他发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两个文件存在违法嫌疑,拆迁单位在未协商好大的前提下,就砌围墙、挖沟,还打伤了他的老父亲。他和其余不愿接受拆迁补偿的10户人家在2010年中下旬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拆迁单位告上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国土局发出的文件,并要求拆迁单位把围墙推掉,把沟填平,恢复他们的正常出入,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林鸿祥等人的起诉。
林鸿祥等人不满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龙华法院行政判决,确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市土环资用字(2007)31号《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和市土环资用字(2009)93号《关于延长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期限的复函》违法。海口市国土局应联合拆迁单位将土地原状恢复,为当地群众提供生活便利。
所谓的“钉子楼”并不是“钉子户”他一家将继续走“漫漫维权路”
林鸿祥已经50多岁了,他说,自己这栋房屋被人称为“钉子楼”,但他并不是“钉子户”。他并不是不配合政府的旧城改造工作,旧城改造是任何一个城市面临的工作,应是利国利民的工程。只要政府某些相关部门依法办事,作出的文件合法,拆迁补偿合理,他将十分支持、配合政府的旧城拆迁改造工作。这次告赢了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他还准备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的违法行为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