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窃被发现欲强***女教师 砍其80刀致死

2011/1/4 14:17: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009年8月7日13时许,王刚喝酒后带着尖刀、菜刀翻墙进入秦皇岛卢龙县某乡小学院内,想偷点值钱的东西卖掉。因为害怕奚某事后报案,王刚又先后持尖刀、菜刀对奚某全身捅刺、砍切80余刀,致奚某多脏器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0年12月30日,王刚(化名)在秦皇岛被执行死刑。2009年8月7日,他抢劫、强***并故意杀害一名小学女教师的恶性事件,曾被多家媒体报道。

  盗窃被发现 杀害女教师

  1988年出生的王刚因交友不慎,沾染了许多恶习,并两次被判刑。2008年4月出狱后仍不悔改。

  2009年8月7日13时许,王刚喝酒后带着尖刀、菜刀翻墙进入秦皇岛卢龙县某乡小学院内,想偷点值钱的东西卖掉。

  他刚翻进学校就被该校值班女教师奚某(被害人,殁年28岁)发现。王刚见校内只有奚某一人,便欲对奚实施强***。

  奚某边向学校大门口跑边呼救,王刚追上后持尖刀捅刺她的背部数刀,逼迫她返回办公区。随后,王刚将奚某刺倒在地,抢走她的铂金项链后欲行***淫,因自身生理原因而未遂。

  因为害怕奚某事后报案,王刚又先后持尖刀、菜刀对奚某全身捅刺、砍切80余刀,致奚某多脏器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数罪并罚 凶犯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王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

  王刚对被害人奚某实施抢劫、强***犯罪后,恐罪行败露,持刀捅刺、砍切被害人80余刀,致其死亡,犯罪情节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而且王曾两次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对其所犯数罪,依法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网友发帖悼念被害女教师

  案发后,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卢龙吧”发表了《悼念奚老师一路走好 路过的人请进来鞠个躬》的帖子。在这个被称作“网上灵堂”的帖子里,网友们纷纷留言悼念奚老师,希望她一路走好。

  还有网友发起倡议,建议取消教师值班护校制度,这一建议引来很多网友跟帖力挺。更多网友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措施,保障护校教师的安全。■文/本报记者 李媛 通讯员 康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