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绍波 图
本报讯 (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 利用非法获取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擅自填写编造虚假交通事故,在一年内向11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90余起,骗得保险金71笔,共计20万余元。近日,长宁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涉案的汽车修理公司罚金6万元,负责人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刘某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汽车修理公司,生意一般,他苦思冥想着怎样让生意好起来。2008年7月,刘某从一个在***部门工作的“铁哥们”(另案处理)那里弄到了几张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擅自填写编造虚假交通事故,让一些不能进保,或者未经***部门实际认定的车损车主顺利地获得保险理赔,而他通过虚构当场赔付等情节,获得正当利润之外的额外收益。
刘某的经营秘笈让车主们觉得方便、省心而且实惠,生意越来越好。截至2009年6月案发,一年内刘某采用上述方法,向11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90余起,所涉金额24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已实际赔付71笔,金额为200950.1元。案发后,刘某退出赃款196500.1元,车主退出保险理赔款4450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是被告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了具体的骗保行为,依法均应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