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宋山木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宋山木在看守所中写下的上诉书。 南都记者 徐文阁 摄
南都讯 记者叶飙 上月24日,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定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强***罪成立,判处宋山木有期徒刑4年,后者当庭大呼不服,并于本月4日提起上诉。昨天,山木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他在看守所中亲手写下的“上诉状”,称清空相机中去年5月4日以前资料只是因为“党校校园很美”,想要“录像带回去给朋友看”而并非是像对方说的拍了**照又删了。
昨天上午,宋山木代理律师甘勇明说,宋山木一审获刑4年,当庭就表示了不同意见,随后亲笔写下上诉意见。1月4日,已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判处宋山木无罪,并且驳回罗云的民事诉讼请求。依据是,一审判决在事实、理由方面存在问题,在认定、证据和法律适用上都存在错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强***罪名成立。
他向在场媒体出示了手写诉状原件,并分发复印件。宋山木以蓝色笔写完了整整7张稿纸,有多处错别字,不少地方有涂改。
判决中提及,宋山木女友柴某5月4日下午更换了宋山木办公室两台电脑硬盘;且宋山木的相机中仅存5月4日后的照片。由于罗云(化名)陈述中称,宋山木实施强***(2010年5月3日晚)前胁迫其拍摄了**照,这两项事实成为法院判定强***罪成立的间接依据。
昨天,甘勇明称虽如今无法证实,但宋山木早在5月1日就要求柴某帮他修理电脑、更换硬盘,且事发后直至硬盘更换都没回过办公室,更换的硬盘上不可能有罗云的照片。宋山木则在上诉状中解释说,“我相机内只存了5月4号以后的照片,难到(应为“道”)不行吗?事实上,我5月10日要离开党校,党校校园很美,但常人进不来,我就想录像带回去让朋友看,但记忆卡容量有限,录前删除了以前的内容。”
罗云方代理律师李莹则直斥这一说法可笑,罗云表示,山木爱好摄影众所周知,即使是记录校园美景,也应是摄影,其说法不值一驳。一位摄影专业人士则告诉南都记者,删除的照片虽可恢复,但若覆盖操作,则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