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谢磊 通讯员胡卫国报道 调动工作本是件平常事,但蔡小如却因此对公司人事经理怀恨在心,甚至驾车故意撞人。近日,松江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蔡小如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年近30岁的蔡小如来自外省,在上海一家公司驻外省分公司担任汽车司机。2010年6月,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决定将他调回上海另外安排岗位。考虑到个人得失,蔡小如不愿回总公司,并因此对公司人事部经理苏某心生愤懑,企图报复。
同月一天上午,蔡小如打电话给苏某,称自己已经回到上海,想约他了解下自己新岗位的安排。随后,蔡小如来到公司车队,以休息名义向管理汽车的保安员领了一把轿车钥匙,开车等在人事部办公室附近处,并用手机叫苏某出来。
当苏某出来后,蔡小如猛踩油门径直冲向他。猝不及防的苏某听到引擎轰鸣声后试图躲避,但距离太近,车速又很快,他被轿车撞击后弹到引擎盖上昏迷不醒。车玻璃撞得粉碎,车子撞到宣传栏后才熄火停下。蔡小如下车想逃离现场,此时公司保安和员工已经听到撞击声赶来,将蔡小如扭获并报案。
经法医鉴定,苏某棘突骨折等构成轻伤,同时车辆也有毁损,经估价直接物质损失2万余元。